土地如何摊销?

比如:在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的明细账里:6月份(摊销5-6月份)的土地摊销值是用5月份的余额(68242817.38)计算的:6月份摊销额是:68242817.38/5... 比如:在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的明细账里:6月份(摊销5-6月份)的土地摊销值是用5月份的余额(68242817.38)计算的:6月份摊销额是:68242817.38/50/12*2=227476.06 那7月份的摊销额该是多少了啊?账上写的是:113821.36 这个数额是怎么计算出来的啊??其中:7月份有张凭证是:土地评估费及测绘费开票50000元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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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511330
2015-05-26 · TA获得超过3.1万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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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

  1、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应当按实际支付的价款作为实际成本,计入无形资产科目。

  2、入帐后,自当月起,根据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规定的年限(一般为50年,可以根据土地使用权证上规定的使用起止日期确定),分期摊销计入企业管理费用。

  3、企业因利用土地建造自用某项目时,应当将尚未摊销完的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在建工程成本。

  所以,虽然土地使用权的摊销期限可以很长,但实际摊销中,由于转入建造项目成本的原因,摊销期十分有限。

  土地使用权摊销的年限为50年,但合资公司合资经营的年限只有30年,请问怎样摊销土地使用权,有何法律依据?

  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规定,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在协议、合同中规定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该使用年限分期摊销;没有规定使用年限的,或者是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摊销期限不得少于十年。

  因此,贵公司土地使用权按税法规定可以摊销的年限,以土地受让合同为准,合资公司合资经营的年限只有30年,30年后如果注销清算,其没有摊销完的部分仍体现为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可以在转让时得到补偿。
堂青文德瑜
2020-05-01 · TA获得超过3万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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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计入建造的房屋成本中,不再单独列帐,折旧在房屋中体现,单独列帐税务是不允许的。
2。可以从购入时就摊销,当然你要从09年1月开始摊销税务也不会不同意,但对企业来说没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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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小福
2012-07-08 · TA获得超过299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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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上写的是:113821.36 这个数额是怎么计算出来的啊?

113738.03+50000/50/12=113738.03+83.33=113821.36
或者是(68242817.38+50000)/50/12=1138121.36
显然你公司的会计将土地评估费测绘费的50000元算入了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进行了摊销

账上的数据是对的7月份的摊销额是1138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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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
为什么要用5月份的余额(68242817.38)加上50000呢???难道不是用6月份的余额加上50000  那以后计算8月份9月份....是不是都是用5月份的余额(68242817.38)加上50000元呢??假如8月份交契税20000元  是不是计算8月份的时候是:(68242817.38+50000+20000)/50/12????
追答
我刚刚解释的是你会计的数据如何得来的,
既然你会计都在6月份知道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说明已经评估测绘完成了,就是说50000元的测绘评估费,可以当做无形资产账面价值漏了这部分支出,要补充登记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和摊销
如果8月份发现还有契税没有入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也可以当做差错补记无形资产账面价值,补提567三个月的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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