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湖北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报到,如果委托他人需要哪些资料
因毕业后去帝都工作,单位不解决户口,帝都的政策是档案跟着户口走。所以档案需要托管在湖北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毕业的学校在上海,上海市已帮我缴费),户口已迁回原籍(湖北另...
因毕业后去帝都工作,单位不解决户口,帝都的政策是档案跟着户口走。所以档案需要托管在湖北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毕业的学校在上海,上海市已帮我缴费),户口已迁回原籍(湖北另一城市)。此时能否托人办理报到事宜?如果可以,需要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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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在择业期(毕业后两年)内,跨市或到中、省直用人单位调整改派的毕业生,到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改派手续;在本市市属用人单位之间调整的毕业生,到各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改派手续;省内高校省外生源毕业生在择业期内跨地区落实就业单位的,到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改派手续。
35.调整改派主要包括以下材料:
(1)毕业时已落实就业单位,又申请改派回生源地的毕业生,须持以下材料:
①《报到证》原件;
②原接收单位解约或离职证明;
③原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意见。
(2)毕业时已落实就业单位,又申请改派至其他就业单位的毕业生,须持以下材料:
①《报到证》原件;
②原接收单位解约或离职证明;
③与新的就业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
④原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调整改派意见。
(3)毕业时派回生源地或人事、就业代理机构,又申请改派至其他就业单位的毕业生,须持以下材料:
①《报到证》原件;
②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人事、就业代理机构的改派意见;
③与新的就业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
如有不懂可在详问。
35.调整改派主要包括以下材料:
(1)毕业时已落实就业单位,又申请改派回生源地的毕业生,须持以下材料:
①《报到证》原件;
②原接收单位解约或离职证明;
③原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意见。
(2)毕业时已落实就业单位,又申请改派至其他就业单位的毕业生,须持以下材料:
①《报到证》原件;
②原接收单位解约或离职证明;
③与新的就业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
④原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调整改派意见。
(3)毕业时派回生源地或人事、就业代理机构,又申请改派至其他就业单位的毕业生,须持以下材料:
①《报到证》原件;
②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人事、就业代理机构的改派意见;
③与新的就业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
如有不懂可在详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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