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农村合作社流程
注册登记的主要流程有:
一、登记前的准备工作
1、成立筹备组。
从供销社机关抽调若干名专门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筹备事项,撰写了农合联组建方案,并报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向市政府分管领导报审。
2、调查摸底。
由供销社牵头,组织农民合作社联合会的会员单位、当地知名农民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召开座谈会,说明组建农合联的意义,农合联的运作模式,听取意见和建议,征询入股意向。
3、发出倡仪。
向有意向加入农合联的农民合作社及社员单位发出倡仪书,邀请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入社。
4、认缴股金。
有意愿加入农合联的合作社确认入股金额,汇总入社成员数,形成农合联意向性架构。
5、召开筹备会。
召集所有认缴出资的单位召开筹备会,阐明农合联的运作模式,酝酿管理层人选,听取入社成员意见建议。
6、起草章程。
由发起人参照农民合作社示范章程,制定农合联章程草案,章程的主要内容包括名称、住所、业务范围,成员权利和义务等方面。
7、发展成员。
由加入农合联的单位将认缴的股金按10%比例实际出资,最低1万元股金,按整数倍,单个社员单位不超过总股金的20%。以实际到位资金为依据,确认社员资格名单。3个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可发起设立联合社。
8、召开设立大会。
设立时自愿成为该社成员的人为设立人。设立大会是合作社尚未成立时设立人的议事机构。设立大会主要包括以下几项议程:
(1)通过本社章程.
(2)选举合作社的领导人,包括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监事长或监事。
(3)其他需要研究的事项。会毕要形成会议纪要,并需全体设立人签字。
二、设立登记
合作社的设立人申请登记时应当向登记机关(工商局)提供如下文件和资料(工商局有样本):
1、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成员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
3、全体成员盖章的章程;
4、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5、载明成员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以及成员出资总额,并经全体出资成员盖章予以确认的出资清单;
6、载明成员名称或者登记证书号码和住所的成员名册;
7、能够证明农民专业合作联合社对其住所享有使用权的住所使用证明;
8、全体成员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9、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0、农民合作社联合社成员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与原件核对);
11、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三、办理银行开户许可证。
法人代表持工商营业执照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在银行填写开户申请书。
扩展资料:
合作社申请政府补贴流程
一、申报材料的编制
在申报材料的编制中,应该突出项目有利的方面,比如项目能够显著增长周边群众的收益,能够带动村民的发展;项目对环境无污染,对生态无不良影响;项目符合当地农业产业的发展。
二、申请
申请项目关键在于及时掌握政府发布的项目申请信息,因此要及时、全面地了解政府网站,筛选出适合自己的项目,切合自身情况编写申报材料,最后与政府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及时且准确地呈报给相关部门。
三、项目验收
为防止项目资金乱用,现在都是先建后补,把项目做出来了,经过审核了,扶持资金才能到账,这也是决定扶持资金是否能到手的关键一步。
1、项目运作规范化,不能乱用;
2、要多和地方政府沟通,多和专家沟通,充分了解信息,汲取多家智慧,把项目做好;
3、要多多关注项目验收信息,就是要及时跟进,勤交流,多跑腿;最后,提前准备项目答辩材料,包括现场建设和财务报表之类,要准备妥当。
参考资料来源:昆仑网-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政府补贴流程
参考资料来源:江西省供销合作社-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登记注册流程
1. 发起筹备 2. 制定合作社章程 3. 推荐理事会、监事会候选人名单 4. 召开全体设立人大会 5. 组建工作机制 6. 登记、注册
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一)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 (三)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 (四)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 (五)出资成员签名、盖章的出资清单; (六)住所使用证明;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办理完毕,向符合登记条件的申请者颁发营业执照。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办理登记不得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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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你如何申请吗?有哪些注意事项?今天给您详细解读
推荐于2017-10-01 · 知道合伙人教育行家
一、工商行政管理局设立登记。 提交材料:
1、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
3、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
4、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5、全体出资成员签名、盖章予以确认的出资清单;
6、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成员名册和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8、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9、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10、业务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文件。不收任何费用。
二、公安局制定刻章。提交材料:
1、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收费400元上下。)
三、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提交材料:
1、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合作社法人代表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如受他人委托代办的,须持有委托单位出具的代办委托书面证明。 (收费内容:108元/证,工本费:正本每份10元,副本每份8元;技术服务费90元。)
四、国家、地方税务局申领税务登记证。 提交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副本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复印件;
4、经营场所房屋产权证书复印件;
5、成立章程或协议书复印件。免收税务登记工本费。
五、办理银行开户和账号。 提交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其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副本及其复印件;
3、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经办人员身份证明原件、相关授权文件;
5、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及其复印件;
6、合作社公章和财务专用章及其法人代表名章。不收费 。
六、当地农经主管部门备案。提交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3、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复印件。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置备成员名册,并报登记机关。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中,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
成员总数二十人以下的,可以有一个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成员;成员总数超过二十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百分之五。
(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章程;
(三)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组织机构;
(四)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名称和章程确定的住所;
(五)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
2006年10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
编辑本段设立的程序
1. 发起筹备
2. 制定合作社章程
3. 推荐理事会、监事会候选人名单
4. 召开全体设立人大会
5. 组建工作机制
6. 登记、注册
编辑本段遵循下列原则
(一)成员以农民为主体;
(二)以服务成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
(三)入社自愿、退社自由;
(四)成员地位平等,实行民主管理;
(五)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
“农民专业合作社依照本法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农民专业合作社对由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以其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责任。”
“国家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
“国家通过财政支持、税收优惠和金融、科技、人才的扶持以及产业政策引导等措施,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国家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力量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服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有关组织,依照本法规定,依据各自职责,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给予指导、扶持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