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症有什么表现
反复洗手、卫生纸沿边撕、筷子朝一个方向摆、沐浴露一定要挤3下…忍不了的强迫症日常
2022-08-11 · 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南山福田宝安有门店
临床上根据其表现,大体可将强迫症划分为强迫观念及强迫行为两类。
强迫观念类
强迫怀疑
强迫性怀疑,患者对已完成的事情总是放心不下,要反复多次检查确实无误后才能放下心来。例如:怀疑是否关好门窗,煤气是否已关好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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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担心
表现为对某些事物的担心或厌恶,明知不必要或不合理,自己却无法摆脱。例如担心自己会伤害别人,担心自己会说错话,担心自己会出现不理智的行为,担心自己受到毒物的污染或细菌的侵袭等。
强迫性恐怖
若看到棺材、出丧、某个人,立即产生强烈的厌恶感或恐惧,明知不合理,却无法克制,于是极力回避。
强迫性穷思竭虑
强迫性穷思竭虑,患者对一些毫无现实意义的问题,总是无休止的思考下去,尽管患者的逻辑推理正常,自知力也完整,也知道没有必要深究,但无法克制。
例如:天为什么要下雨?地球为什么是圆的?等等
强迫联想
患者脑子里出现一个观念或看到一句话,便不由自主地联想起另一个观念或语句。如果联想的观念或语句与原来相反,如想起“和平”,立即联想到“战争”;看到“拥护……”,联想到“打倒……”等。称为强迫性对立性思维。由于对立观念的出现违背患者的主观意愿,常使患者感到苦恼。
强迫表象
在头脑里反复出现生动的视觉体验(表象),常具有令人厌恶的性质,无法摆脱。
强迫行为类
强迫检查
强迫检查是患者为减轻强迫怀疑引起的焦虑不安而采取的措施,如出门时反复检查门窗是否关好,寄信时反复检查信中的内容,看是否写错了字等等。
强迫洗涤
常见有强迫洗手、洗衣等。如有位医院挂号员,她认为接触一些肿瘤病人的门诊卡可以“传染”到肿瘤,如她的手再接触到家门把手,则认为会间接传染给自己家人。于是每次下班回家总是喊家人开门,她则高举双手进入,然后反复洗手,内、外衣服全部换洗,直到深更半夜才吃点夜餐就寝。
强迫性仪式动作
患者总是做一些具有象征性福祸凶吉的固定动作,试图以此来减轻或防止强迫观念所引起的焦虑不安,如以手拍胸部,以示可逢凶化吉等。这也是强迫症的症状表现之一。
强迫计数
患者见到某些具体对象不可控制地数台阶、电线杆,做一定次数的某个动作,否则感到不安若漏掉了要重新数起。
是指以反复出现强迫观念和强迫动作为基础特征的一类神经症性障碍。强迫观念是以刻板形成反复进入患者意识领域的思想,表象或意向。这些思想、表象或意向对患者来说,是没有现实意义的,不必要或多余的;患者意识到这些都是他自己的思想,很想摆脱,但又无能为力,因而非常苦恼。强迫动作是反复出现的刻板行为或仪式动作,是患者屈从于强迫观念,为求减轻内心焦虑的结果。
强迫症的本质:
强迫症,是当患者把一些正常的生理心理现象当做不正常的东西而极力摆脱并产生强烈的痛苦的心理冲突。并进入恶性循环。
简单的说:强迫症=正常的心理现象+摆脱。
强迫症的治愈=放弃“摆脱”=接纳正常的心理现象=为所当为。
禅宗有个故事恰好在说明这个问题:
禅宗五祖考量弟子们的才智,就让他们各自学一首偈语。大弟子说:身是菩提树,心为明镜台,勤勤常拂拭,莫使惹尘埃。五祖不以为然。后来的六祖慧能说:菩提本无树,心非明镜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五祖深以为然,便将衣钵传给慧能。其中大弟子所要表达的含义是:心灵是神圣的,不可有丝毫的私心杂念,要时时刻刻地“斗私批修”。慧能的意思是:大脑的功能不是理想的东西,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它所能想的,能感受到的都是正常的反应,有些是痛苦的,但绝不能像尘埃那样去扫掸。企图去扫的结果必然是失望以及绝望。
大弟子的作为恰好是神经症、强迫症的产生条件。慧能的作为才是正常人或治疗强迫症的条件。
正常人从不为睡眠做任何努力,只是处于习惯卧床而已; 失眠症患者天天为睡好觉,想方法设法去陷入恶性循环。
强迫症治疗的着眼点应放在体验上,而非说理上。即去做,去指导他做。通过做完成体验,通过体验达到领悟。体验后的理解才是真正的理解。神经症的治疗靠直接经验而非间接经验。
有一位女士终日惶恐不安,她的烦恼是自己头脑中总有企图杀人的念头,害怕这种念头真的会产生杀人的联想并伴随着极端的恐惧和痛苦。此女士所患疾病叫强迫症,又称强迫性神经症。在强迫症中还有强迫性行为。比如反复洗手、反复核对检查、反复询问等。
强迫症与一般的烦恼的区别在于:烦恼仅仅是单纯的烦恼,而强迫症则是企图消除根本不可消除的烦恼而产生更大的烦恼。也就是说强迫症是双重的烦恼。
长期以来一致认为强迫症治疗困难,60年代前,强迫症预后不良,直到1966年Meyer报告2例强迫症用行为治疗取得成功,情况才开始改变,1971年 Rachamn创造一种治疗方法,称为”暴露结合应答预防法”(Exposure with response prevention),成为强迫症的有效治疗方法,据Foa等(1985)的资料采用这种方法治疗200多例强迫症,65--75%得到好转,随访时保持良好。
一、强迫症的一般问题临床上,将强迫症分为两类,即强迫观念为主无明显强迫行为和伴有显强迫行为者。强迫观念为主者包括强迫想法,想象和冲动;强迫行为指重复出现的仪式动作。但是这种简单的分类方法并不适合心理治疗。
二、强迫症的心理模型
1.强迫想法和焦虑有关。
2.强迫行为(外显的或隐匿的)是随意行为,旨在减轻焦虑和不适。但焦虑减轻导致强迫被强化。
3.为了防止发生强迫想法和焦虑,症人常有回避行为,但回避行为阻止了对焦虑想法和暴露。根据上述心理模型。治疗策略应当是促进症人对恐惧刺激的暴露,同时又鼓励他们会议上暴露的仪式和认知回避而不易发现,这就需要医生进行全面细致的检验和评估。
三、决定适合心理治疗的对象1.强迫症是原发还是继发?继发于抑郁症者,应着重治疗抑郁症,继发于精神症者,就彩精神病药。如继发于器质性疾病者,治疗其原发疾病。2.病人是不愿意参与治疗?不愿意主动参与心理治疗者,难以收效,不应实施。
四、行为分析要进行详细分析,询问问题的认知,仪式行为,回避行为,情绪和生理等各个方面。对每个问题的发生发展过程,包括素质,促发因素和维持症状的因素等得深入的了解,确定于预的具体目标。
五、治疗原理的说明在医师对问题有了实质性了解之后,您患了强迫症,在同病人讨论时可引入治疗原理的说明。
六、暴露结合应答预防的步骤
1.仔细考虑对一切以往回避的情境进行暴露。
2.对恐惧刺激和想法的暴露进行指导。
3.仪式动作和回避行为,即反应预防。暴露的实施和反应预防的细节都要考虑并和病人事先讨论,示范,自我练习都可采用以促进治疗实施。
七、无外显强迫行为和强迫症的治疗方法治疗更困难一些,基本原理相似,只是精神仪式和认知回避不易认识,也更维*预,治疗方法的两种,其一称为”习惯化训练”,另一种称为”思维停止法”,这两种方法实施时还有很多具体细节要注意考虑。
八、强迫症药物治疗近10年来研究证明,有一小组抗抑郁药对强迫症有效,如氯丙咪嗪和多虑平,但这类药因副作用较大,已日趋淘汰。近年发现百忧解a等选择性5 羟色胺回收抑制剂有抗强迫作用,且副作用很小。虽然强迫伴抑郁症状者被认为最为适合药物治疗,但疗效并不限于有抑郁的强迫病人,大约50%的强迫症对药物治疗有效,药物治疗应视为整体*预的一个成分,和心理治疗(包括认知行为治疗)结合起来,根据病人的具体情况决定治疗步骤。
一、强迫观念
即某种联想、观念、回忆或疑虑等顽固地反复出现,难以控制。
(一)强迫联想:反复回忆一系列不幸事件会发生,虽明知不可能,却不能克制,并激起情绪紧张和恐惧。
(二)强迫回忆:反复回忆曾经做过的无关紧要的事,虽明知无任何意义,却不能克制,非反复回忆不可。
(三)强迫疑虑:对自己的行动是否正确,产生不必要的疑虑,要反复核实。如出门后疑虑门窗是否确实关好,反复数次回去检查。不然则感焦虑不安。
(四)强迫性穷思竭虑:对自然现象或日常生活中的事件进行反复思考,明知毫无意义,却不能克制,如反复思考:“房子为什么朝南而不朝北。”
(五)强迫对立思维:两种对立的词句或概念反复在脑中相继出现,而感到苦恼和紧张,如想到“拥护”,立即出现“反对”;说到“好人”时即想到“坏蛋”等。
二、强迫动作
(一)强迫洗涤:反复多次洗手或洗物件,心中总摆脱不了“感到脏”,明知已洗干净,却不能自制而非洗不可。
(二)强迫检查:通常与强迫疑虑同时出现。患者对明知已做好的事情不放心,反复检查,如反复检查已锁好的门窗,反复核对已写好的账单,信件或文稿等。
(三)强迫计数:不可控制地数台阶、电线杆,做一定次数的某个动作,否则感到不安若漏掉了要重新数起。
(四)强迫仪式动作:在日常活动之前,先要做一套有一定程序的动作,如睡前要一定程序脱衣鞋并按固定的规律放置,否则感到不安,而重新穿好衣、鞋、再按程序脱。
三、强迫意向:
在某种场合下,患者出现一种明知与当时情况相违背的念头,却不能控制这种意向的出现,十分苦恼。如母亲抱小孩走到河边时,突然产生将小孩扔到河里去的想法,虽未发生相应的行动,但患者却十分紧张、恐惧。
四、强迫情绪(obsessive emotion)
具体表现主要是强迫性恐惧。这种恐惧是对自己的情绪会失去控制的恐惧,如害怕自己会发疯,会做出违反法律或社会规范甚至伤天害理的事,而不是像恐怖症患者那样对特殊物体、处境等的恐惧。
五、强迫恐惧
此种恐惧与病人的强迫性思维有联系,病人害怕自己会出现对立思维,而产生强烈的情绪反应。如害怕在某些场合自己会出现强迫,而感到恐惧,从而尽量逃避参加这样的场合。
六、强迫行为(obsessive behavior)
具体表现,可以是屈从性强迫行为,如反复检查煤气是否关好、门是否锁上;可以是对抗性强迫行为,如反复在内心告诫自己不要把强迫意向转变成实际行动;也可以是强迫性仪式动作,如进家门必须先跨左腿、出门之前必须按序化装等。此外还可以是强迫计数、强迫洗手、强迫眨眼、强迫摇头、强迫咬指甲等。
参考资料: http://baike.baidu.com/view/330.html?wtp=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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