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祭祀 20
我的父亲刚刚去世,明天就是头七。我想请问:每个七都要烧些什么,有什么讲究,因为处在大城市里不能太过操办,请大家给我出出主意,如何能简单而又表示我的心意。因为现在骨灰安放在...
我的父亲刚刚去世,明天就是头七。我想请问:每个七都要烧些什么,有什么讲究,因为处在大城市里不能太过操办,请大家给我出出主意,如何能简单而又表示我的心意。
因为现在骨灰安放在骨灰堂,我去拜祭有什么时间上的要求吗?有人说要一年以后才能安放入墓地是吗? 展开
因为现在骨灰安放在骨灰堂,我去拜祭有什么时间上的要求吗?有人说要一年以后才能安放入墓地是吗?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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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有的标志;用玉作符节、印信,十分贵重。人们把玉视为美好的代名词,连想象中天神的居处也称为玉台。帛,是丝织物的总称,是贵族用于御寒蔽体的生活资料。古代普通人仅能以葛麻为衣,《左传》记述的卫文公也不过以帛作冠,帛在古代是极为珍贵的。正因为玉帛的稀罕与贵重,古人祭祀时以玉帛为祭品。
(3)人以人做祭品祭献神灵,古书称“用人”,后世称“人祭”。人祭,不仅在原始宗教中有过,而且在往后发展阶段的宗教中也有过,这是宗教史上最黑暗的一页。人祭起源于原始社会的部落战争。那时生产力水平低下,人的价值不能体现。战争中的俘虏,女性可以供人玩弄,儿童可能被收养入族,而成年男子都被杀祭神灵。商代的人祭之风炽盛,其用人之多,手段之残,不仅有大量卜辞记述,而且有考古遗迹证明。人祭的形式有火烧、水溺、活埋、刺喉沥血和砍头,甚至于把人剁成肉,蒸为肉羹。春秋时代的人祭现象虽不象商代那样触目惊心,残不忍睹,但也并不罕见。《左传·昭公十年》载:鲁国季平子“用人于亳社”,《昭公十一年》也记述 “宋公使邾文公用鄫子于次雎之社”。《史记·秦本纪》说秦穆公“将以晋君祠上帝”,《陈涉世家》也称:“为坛而盟,祭以尉首”。
人做为祭品的另一现象是为男神提供美女。当青铜时代的厮杀开始后,妇女由于体力上的缺欠,失去了母系氏族时期的尊位,渐次沦为男性的奴隶,其生产、生殖能力也被贬到次要地位。相反,女性的美迎合男性统治者的需要被片面强调起来,面目姣好的女奴成为色欲的牺牲品。为了满足想象中的神灵贪恋女色的欲望,产生了以美女为祭品的习俗。不论杀死、活埋、淹死,都是以美色娱神的表现。名义上是让她们的灵魂去做神灵的妻妾,实际上是供神灵玩弄。古籍载,秦灵公时曾经用公主妻河,而战国时魏国邺地“河伯娶亲”的闹剧更是有力的证明。
人祭中还有以童男童女祭神灵的现象。以童年人体作祭品,一是由于童体肉嫩,二是基于神仙喜欢儿童,儿童天真无邪,纯洁无瑕,这正与仙家凌空御风、长生不老的追求相关联。
(4)血 血,是一种特殊的祭品。古人相信,血是有灵魂的,血能维持人或动物的生命,一旦失血,就意味着受伤甚至于死亡,好像血有一种神奇的力量。
作祭品的血有人血,也有牲血。佤族有猎人头作祭品的习俗,猎头的血迹就有神秘的意义,猎头血掺以灰烬和谷种播进地里,认为这样能促进谷物的生长。锡伯族祭祀地神时,就把杀猪后的猪血洒在地里。一些彝族人祭地时,以鸡毛醮血沾在象征土地神的树枝上。
三、祭品的处理方式
祭品如此丰厚,对于不同的祭品,古人采用了不同的处理方式。
(1)燔烧祭天神使用。西周以前关于天的观念还不明确,在各种天体神灵中,日神最受重视。甲骨文有“出入日,岁三牛”的记载,可见当时每天都要举行迎接日神和恭送日神的仪式,且有在仪式上杀牛和杀羊以作牺牲的事情。周代开始,对天的崇拜从自然崇拜中突出出来,朝迎夕送日神之礼不再举行,“祭天之礼,兼及三望(日、月、星)”,即将日神视为天帝的属神,祭天时兼及之。祭天的方法,据《礼记·祭法》所说,是“燔柴于泰坛”。实际上,除天帝、日神之外,祭祀天上其他神灵也用此法,《周礼·春官》中有“以实柴祀日月星晨”之说。“实柴”是指将牲玉等品加于柴上。在古人看来,天神在上,非燔柴不足以达之,燔祭时烟气升腾,直达高空,容易被天神接受。
(2)灌注 祭地神使用。《周礼·大宗伯》说:“以血祭祭社稷”。血祭的方法,据清人金鹗在《求古录·燔柴瘗埋考》中解释:“血祭,盖以滴血于地,如郁鬯(酒)之灌地也。”可见灌祭就是把用来祭祀地神的血和酒灌注于地,血、酒很快就渗透到地下,人们认为这样可以达之于神。
《礼记·郊特牲》载:“周人尚臭。灌用鬯臭,郁合鬯,臭阴达于渊泉。灌以圭璋,用玉气也。既灌,然后迎牲,致阴气也。”“臭”指香气,周人降神以香气为主,所以献神之前先灌鬯酒,用香气浓郁的郁香草调和鬯酒,香气就能随着灌地通达于黄泉。灌鬯用的勺以圭璋为柄 ,是为了发挥玉的润洁之气。
(3)瘗埋就是挖坑将祭品埋没,祭山神和地神使用。《山海经》中保存着丰富的山神崇拜资料,如《南次二经》之首:“其神状皆龙身而鸟首,其祠(祭祀),毛(牺牲)用一璧瘗,糈(祭祀所用谷类)用稌。”《北山经》之首:“其神皆人面蛇身,其祠之,毛用一雄鸡、彘,瘗,吉玉用一圭,瘗而不糈。”在《山海经》所列各种山神的祭法中,瘗埋占绝大多数。祭地神时除将血、酒灌注于地,其他祭品则要挖坑瘗埋。《礼记·郊特牲》孔颖达疏:“地示在下,非瘗埋不足以达之。”也就是说,只有将祭品埋于地下,地神才会知道人们正在祭祀他,才能接受祭品。
(4)沉没祭水神使用。《竹书纪年》、《帝王世纪》等书中有帝尧沉璧于洛水以祭洛神的记载,这可能出于传说。但甲骨文提供的材料是确凿可信的。甲骨中有这样的记载: “求年于河,尞三牢,沉三牛,俎牢。”考究其字形,“沉”字正是把牛或羊沉入川中的象形。而且,用人祭河神的记载在甲骨文中也有所见。如“丁已卜,其尞于河,牢,沉嬖,”“辛丑卜,于河妾”。嬖、妾就是作为牺牲的女子,将其沉入河中祭神,这实际上就是后世所说的“河伯娶妇”。周代以后,沉祭仍很盛行。《周礼·大宗伯》谓:“以狸沉祭山川林泽。”郑玄注释说:“祭山林曰埋,川泽曰沉。”《仪礼·觐礼》也说:“祭川,沉。”水神居住在水下,将祭品沉入水中,容易被水神接受。
(5)悬投祭山神使用。“悬(县)”又叫“升”,就是把物品悬挂起来礼神。《仪礼·觐礼》说:“祭山丘陵,升。”《尔雅·释天》也说:“祭山曰庪县。”《山海经·中山经》记祭祀“自甘枣之山至于鼓镫之山”诸山神的礼仪是“毛太牢之具,县以吉玉”,即将祭品用玉悬挂起来。“投”就是将祭品投放于山中地上。《山海经·北次二经》记祭祀“自管涔之山至于敦题之山”诸山神的礼仪是“毛用一雄鸡、彘、瘗,有一璧一珪,投而不糈”,即将祭祀用的璧和玉投掷远处,而不陈列祭具。
四、祭祀的场所
祭祀,总要在某些地点举行。早期的祭祀没有固定的场所,随时随地均可祭献。随着祭祀规范化,逐步出现了固定的场所。最初的祭祀场所是比较简单的。如祭天,或在高山上,或在大树下,或在水边,或在杆下。后来为了表示对神灵的虔诚,便修建了神庙或祭坛。
祭祀场所主要有以下几种:
(1)平地 这是最原始最简单的祭祀场所。古人认为,最重要的祭祀,祭祀场所反而最质朴,往往不用封土作坛,只把一块平地扫除干净即可祭祀,古人称之为“墠”。《礼记·礼器》称:“至敬不坛,扫地而祭。”《礼记·祭法》说:“除地为墠”。
(2)坛《礼记·祭法》注:“封土为坛”,即用土石堆砌成一个高出地面的祭坛。因祭祀对象不同,坛有不同的形状。祭天用圆坛,古称“圆丘”;祭地用方坛,古称“方丘”。坛的高度和宽度因时间、地点、等级而不相同。坛和墠通常位于城郊,偶尔也有设于山上的。秦汉封禅礼,就是在泰山顶封土为坛以祭天,叫“封”;又在梁父山扫地为墠以祭地,叫“禅”;合称为“封禅”。
(3)平坑 就是在地上挖一个大平坑作祭坛,古人称“坎”。《礼记·祭法》说:“掘地为坎”。《礼记·祭义》称:“祭日于坛,祭月于坎。”坛与坎是相对的,坛高起为阳,坎下陷为阴。
(4)宫庙 在坛或墠的基础上又筑墙盖屋,即成为宫;宫中陈列上祭祀对象以后,就成为“庙”。宫庙最初只是为人神而建造的,后来许多神灵有了庙,如土地庙、龙王庙、城隍庙等等。但社坛上不得盖房,否则被视为“丧国之社”。
(5)坟墓 在坟场墓地祭祀神灵是较原始朴素的方法,它多用于祭祀祖先神。古人认为,到坟墓祭祀离祖先最近,祖先神听得最清楚。《礼记·檀弓下》记载:孔子出外游说时,“去国则哭于墓而后行,返其国不哭,展墓而入”。
我们了解了祭祀的对象、祭品、场所等要素,但要全面认识祭祀文化,还必须了解祭祀的仪式和礼制,了解古代祀典和民间习俗,对于这些,我们将做进一步探讨。
参考文献:
①何星亮:《中国自然神与自然崇拜》,上海三联书店,1992年版
②詹鄞鑫:《神灵与祭祀》,江苏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
③徐华龙:《中国鬼文化》,上海文艺出版社,1991
⑤杜希宙、黄涛:《中国历代祭礼》,北京图书馆出版社,1998年版
《周礼》中的祭祀
(原文)
春官宗伯第三
--------------------------------------------------------------------------------
惟王建国,辨方正位,体国经野,设官分职,以为民极。乃立春官宗伯,使帅其属而掌邦礼,以佐王和邦国。礼官之属:
大宗伯,卿一人。小宗伯,中大夫二人。肆师,下大夫四人、上士八人、中士十有六人。旅,下士三十有二人、府六人、史十有二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
郁人,下士二人、府二人、史一人、徒八人。
鬯人,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一人、徒八人。
鸡人,下士一人、史一人、徒四人。
司尊彝,下士二人、府四人、史二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司几筵,下士二人、府二人、史一人、徒八人。
天府,上士一人、中士二人、府四人、史二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典瑞,中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胥一人、徒十人。
典命,中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胥一人、徒十人。
司服,中士二人、府二人、史一人、胥一人、徒十人。
典祀,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守祧,奄入人,女姚每庙二人、奚四人。
世妇,每宫卿二人、下大夫四人、中士八人、女府二人、女史二人、奚十有六人。
内宗,凡内女之有爵者。
外宗,凡外女之有爵者。
冢人,下大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
墓大夫,下大夫一人、中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二十人、徒二百人。
职丧,上士二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大司乐,中大夫二人。乐师,下大夫四人、上士八人、下士十有六人、府四人、史八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大胥,中士四人、小胥、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徒四十人。
大师,下大夫二人。小师:上士四人。瞽蒙,上瞽四十人,中瞽百人,下瞽百有六十人。 眡了,三百人;府四人,史八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
典同,中士二人、府一人、史一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磬师,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四人、史二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钟师,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二人、胥六人、徒六十人。
笙师,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胥一人、徒十人。
鏄师,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韎师,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一人、舞者十有六人、徒四十人。
旄人,下士四人、舞者众寡无数、府二人、史二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龠师,中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龠章,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一人、史一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鞮鞻氏,下士四人、府一人、史一人、胥一人、徒二十人。
典庸器,下士四人、府四人、史二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司干,下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
大卜,下大夫二人。卜师,上士四人。卜人,中士八人、下士十有六人、府二人、史二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龟人,中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工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菙氏,下士二人、史一人、徒八人。
占人,下士八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八人。
簭人,中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四人。
占梦,中士二人、史二人、徒四人。
眡祲,中士二人,史二人,徒四人。
大祝,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小祝,中士八人,下士十有六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丧祝,上士二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二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甸祝,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一人、徒四人。
诅祝,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一人、徒四人。
(3)人以人做祭品祭献神灵,古书称“用人”,后世称“人祭”。人祭,不仅在原始宗教中有过,而且在往后发展阶段的宗教中也有过,这是宗教史上最黑暗的一页。人祭起源于原始社会的部落战争。那时生产力水平低下,人的价值不能体现。战争中的俘虏,女性可以供人玩弄,儿童可能被收养入族,而成年男子都被杀祭神灵。商代的人祭之风炽盛,其用人之多,手段之残,不仅有大量卜辞记述,而且有考古遗迹证明。人祭的形式有火烧、水溺、活埋、刺喉沥血和砍头,甚至于把人剁成肉,蒸为肉羹。春秋时代的人祭现象虽不象商代那样触目惊心,残不忍睹,但也并不罕见。《左传·昭公十年》载:鲁国季平子“用人于亳社”,《昭公十一年》也记述 “宋公使邾文公用鄫子于次雎之社”。《史记·秦本纪》说秦穆公“将以晋君祠上帝”,《陈涉世家》也称:“为坛而盟,祭以尉首”。
人做为祭品的另一现象是为男神提供美女。当青铜时代的厮杀开始后,妇女由于体力上的缺欠,失去了母系氏族时期的尊位,渐次沦为男性的奴隶,其生产、生殖能力也被贬到次要地位。相反,女性的美迎合男性统治者的需要被片面强调起来,面目姣好的女奴成为色欲的牺牲品。为了满足想象中的神灵贪恋女色的欲望,产生了以美女为祭品的习俗。不论杀死、活埋、淹死,都是以美色娱神的表现。名义上是让她们的灵魂去做神灵的妻妾,实际上是供神灵玩弄。古籍载,秦灵公时曾经用公主妻河,而战国时魏国邺地“河伯娶亲”的闹剧更是有力的证明。
人祭中还有以童男童女祭神灵的现象。以童年人体作祭品,一是由于童体肉嫩,二是基于神仙喜欢儿童,儿童天真无邪,纯洁无瑕,这正与仙家凌空御风、长生不老的追求相关联。
(4)血 血,是一种特殊的祭品。古人相信,血是有灵魂的,血能维持人或动物的生命,一旦失血,就意味着受伤甚至于死亡,好像血有一种神奇的力量。
作祭品的血有人血,也有牲血。佤族有猎人头作祭品的习俗,猎头的血迹就有神秘的意义,猎头血掺以灰烬和谷种播进地里,认为这样能促进谷物的生长。锡伯族祭祀地神时,就把杀猪后的猪血洒在地里。一些彝族人祭地时,以鸡毛醮血沾在象征土地神的树枝上。
三、祭品的处理方式
祭品如此丰厚,对于不同的祭品,古人采用了不同的处理方式。
(1)燔烧祭天神使用。西周以前关于天的观念还不明确,在各种天体神灵中,日神最受重视。甲骨文有“出入日,岁三牛”的记载,可见当时每天都要举行迎接日神和恭送日神的仪式,且有在仪式上杀牛和杀羊以作牺牲的事情。周代开始,对天的崇拜从自然崇拜中突出出来,朝迎夕送日神之礼不再举行,“祭天之礼,兼及三望(日、月、星)”,即将日神视为天帝的属神,祭天时兼及之。祭天的方法,据《礼记·祭法》所说,是“燔柴于泰坛”。实际上,除天帝、日神之外,祭祀天上其他神灵也用此法,《周礼·春官》中有“以实柴祀日月星晨”之说。“实柴”是指将牲玉等品加于柴上。在古人看来,天神在上,非燔柴不足以达之,燔祭时烟气升腾,直达高空,容易被天神接受。
(2)灌注 祭地神使用。《周礼·大宗伯》说:“以血祭祭社稷”。血祭的方法,据清人金鹗在《求古录·燔柴瘗埋考》中解释:“血祭,盖以滴血于地,如郁鬯(酒)之灌地也。”可见灌祭就是把用来祭祀地神的血和酒灌注于地,血、酒很快就渗透到地下,人们认为这样可以达之于神。
《礼记·郊特牲》载:“周人尚臭。灌用鬯臭,郁合鬯,臭阴达于渊泉。灌以圭璋,用玉气也。既灌,然后迎牲,致阴气也。”“臭”指香气,周人降神以香气为主,所以献神之前先灌鬯酒,用香气浓郁的郁香草调和鬯酒,香气就能随着灌地通达于黄泉。灌鬯用的勺以圭璋为柄 ,是为了发挥玉的润洁之气。
(3)瘗埋就是挖坑将祭品埋没,祭山神和地神使用。《山海经》中保存着丰富的山神崇拜资料,如《南次二经》之首:“其神状皆龙身而鸟首,其祠(祭祀),毛(牺牲)用一璧瘗,糈(祭祀所用谷类)用稌。”《北山经》之首:“其神皆人面蛇身,其祠之,毛用一雄鸡、彘,瘗,吉玉用一圭,瘗而不糈。”在《山海经》所列各种山神的祭法中,瘗埋占绝大多数。祭地神时除将血、酒灌注于地,其他祭品则要挖坑瘗埋。《礼记·郊特牲》孔颖达疏:“地示在下,非瘗埋不足以达之。”也就是说,只有将祭品埋于地下,地神才会知道人们正在祭祀他,才能接受祭品。
(4)沉没祭水神使用。《竹书纪年》、《帝王世纪》等书中有帝尧沉璧于洛水以祭洛神的记载,这可能出于传说。但甲骨文提供的材料是确凿可信的。甲骨中有这样的记载: “求年于河,尞三牢,沉三牛,俎牢。”考究其字形,“沉”字正是把牛或羊沉入川中的象形。而且,用人祭河神的记载在甲骨文中也有所见。如“丁已卜,其尞于河,牢,沉嬖,”“辛丑卜,于河妾”。嬖、妾就是作为牺牲的女子,将其沉入河中祭神,这实际上就是后世所说的“河伯娶妇”。周代以后,沉祭仍很盛行。《周礼·大宗伯》谓:“以狸沉祭山川林泽。”郑玄注释说:“祭山林曰埋,川泽曰沉。”《仪礼·觐礼》也说:“祭川,沉。”水神居住在水下,将祭品沉入水中,容易被水神接受。
(5)悬投祭山神使用。“悬(县)”又叫“升”,就是把物品悬挂起来礼神。《仪礼·觐礼》说:“祭山丘陵,升。”《尔雅·释天》也说:“祭山曰庪县。”《山海经·中山经》记祭祀“自甘枣之山至于鼓镫之山”诸山神的礼仪是“毛太牢之具,县以吉玉”,即将祭品用玉悬挂起来。“投”就是将祭品投放于山中地上。《山海经·北次二经》记祭祀“自管涔之山至于敦题之山”诸山神的礼仪是“毛用一雄鸡、彘、瘗,有一璧一珪,投而不糈”,即将祭祀用的璧和玉投掷远处,而不陈列祭具。
四、祭祀的场所
祭祀,总要在某些地点举行。早期的祭祀没有固定的场所,随时随地均可祭献。随着祭祀规范化,逐步出现了固定的场所。最初的祭祀场所是比较简单的。如祭天,或在高山上,或在大树下,或在水边,或在杆下。后来为了表示对神灵的虔诚,便修建了神庙或祭坛。
祭祀场所主要有以下几种:
(1)平地 这是最原始最简单的祭祀场所。古人认为,最重要的祭祀,祭祀场所反而最质朴,往往不用封土作坛,只把一块平地扫除干净即可祭祀,古人称之为“墠”。《礼记·礼器》称:“至敬不坛,扫地而祭。”《礼记·祭法》说:“除地为墠”。
(2)坛《礼记·祭法》注:“封土为坛”,即用土石堆砌成一个高出地面的祭坛。因祭祀对象不同,坛有不同的形状。祭天用圆坛,古称“圆丘”;祭地用方坛,古称“方丘”。坛的高度和宽度因时间、地点、等级而不相同。坛和墠通常位于城郊,偶尔也有设于山上的。秦汉封禅礼,就是在泰山顶封土为坛以祭天,叫“封”;又在梁父山扫地为墠以祭地,叫“禅”;合称为“封禅”。
(3)平坑 就是在地上挖一个大平坑作祭坛,古人称“坎”。《礼记·祭法》说:“掘地为坎”。《礼记·祭义》称:“祭日于坛,祭月于坎。”坛与坎是相对的,坛高起为阳,坎下陷为阴。
(4)宫庙 在坛或墠的基础上又筑墙盖屋,即成为宫;宫中陈列上祭祀对象以后,就成为“庙”。宫庙最初只是为人神而建造的,后来许多神灵有了庙,如土地庙、龙王庙、城隍庙等等。但社坛上不得盖房,否则被视为“丧国之社”。
(5)坟墓 在坟场墓地祭祀神灵是较原始朴素的方法,它多用于祭祀祖先神。古人认为,到坟墓祭祀离祖先最近,祖先神听得最清楚。《礼记·檀弓下》记载:孔子出外游说时,“去国则哭于墓而后行,返其国不哭,展墓而入”。
我们了解了祭祀的对象、祭品、场所等要素,但要全面认识祭祀文化,还必须了解祭祀的仪式和礼制,了解古代祀典和民间习俗,对于这些,我们将做进一步探讨。
参考文献:
①何星亮:《中国自然神与自然崇拜》,上海三联书店,1992年版
②詹鄞鑫:《神灵与祭祀》,江苏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
③徐华龙:《中国鬼文化》,上海文艺出版社,1991
⑤杜希宙、黄涛:《中国历代祭礼》,北京图书馆出版社,1998年版
《周礼》中的祭祀
(原文)
春官宗伯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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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王建国,辨方正位,体国经野,设官分职,以为民极。乃立春官宗伯,使帅其属而掌邦礼,以佐王和邦国。礼官之属:
大宗伯,卿一人。小宗伯,中大夫二人。肆师,下大夫四人、上士八人、中士十有六人。旅,下士三十有二人、府六人、史十有二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
郁人,下士二人、府二人、史一人、徒八人。
鬯人,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一人、徒八人。
鸡人,下士一人、史一人、徒四人。
司尊彝,下士二人、府四人、史二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司几筵,下士二人、府二人、史一人、徒八人。
天府,上士一人、中士二人、府四人、史二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典瑞,中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胥一人、徒十人。
典命,中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胥一人、徒十人。
司服,中士二人、府二人、史一人、胥一人、徒十人。
典祀,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守祧,奄入人,女姚每庙二人、奚四人。
世妇,每宫卿二人、下大夫四人、中士八人、女府二人、女史二人、奚十有六人。
内宗,凡内女之有爵者。
外宗,凡外女之有爵者。
冢人,下大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
墓大夫,下大夫一人、中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二十人、徒二百人。
职丧,上士二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大司乐,中大夫二人。乐师,下大夫四人、上士八人、下士十有六人、府四人、史八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大胥,中士四人、小胥、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徒四十人。
大师,下大夫二人。小师:上士四人。瞽蒙,上瞽四十人,中瞽百人,下瞽百有六十人。 眡了,三百人;府四人,史八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
典同,中士二人、府一人、史一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磬师,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四人、史二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钟师,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二人、胥六人、徒六十人。
笙师,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胥一人、徒十人。
鏄师,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韎师,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一人、舞者十有六人、徒四十人。
旄人,下士四人、舞者众寡无数、府二人、史二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龠师,中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龠章,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一人、史一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鞮鞻氏,下士四人、府一人、史一人、胥一人、徒二十人。
典庸器,下士四人、府四人、史二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司干,下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
大卜,下大夫二人。卜师,上士四人。卜人,中士八人、下士十有六人、府二人、史二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龟人,中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工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菙氏,下士二人、史一人、徒八人。
占人,下士八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八人。
簭人,中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四人。
占梦,中士二人、史二人、徒四人。
眡祲,中士二人,史二人,徒四人。
大祝,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小祝,中士八人,下士十有六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丧祝,上士二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二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甸祝,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一人、徒四人。
诅祝,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一人、徒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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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祀是一种旧俗,向神佛或祖先行礼,表示自己的崇敬并且求得保佑,就是祭神供祖的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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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祀是一种旧俗,向神佛或祖先行礼,表示自己的崇敬并且求得保佑,就是祭神供祖的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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