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安全管理的重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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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规则制定
2、在日常教学活动中贯彻安全教育
3、定期检查
2、在日常教学活动中贯彻安全教育
3、定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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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硕安诚
2024-09-05 广告
2024-09-05 广告
安全评价是一门新兴的边缘学科,主要针对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建设及生产经营过程职业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分析辨识,全面系统的评价造成职业危害和安全生产事故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特点主要有:系统性、科学性、政策强制性、预测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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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管理重点环节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一)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三)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四)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五)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治、妥善处理伤亡人员和进行责任追究等。
● 校内安全管理
(一)门卫制度;
(二)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和安全隐患报告制度;
(三)消防、防震、防雷安全制度;
(四)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
(五)实验室和实训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六)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七)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八)学校用车管理制度;
(九)突发地震、气象灾害预警应对制度;
(十)其他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应当建立由校长负责、有家长委员会代表参加的校内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并设立保卫机构,配备专职安全保卫人员。
● 学校应当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及时打开校门安排学生入校,不得将学生拒之于校门外。
学校应当保证人员密集场所出入口畅通和楼梯安全,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
不得将晚离学校的低年级学生交与无关人员。
●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应当认真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上课时间实行封闭式管理。学校组织学生参加集体劳动、教学实习或者社会实践活动,应当符合学生的心理、生理特点和身体健康状况,并为学生活动提供安全保障。
●选聘优秀法律工作者担任学校的兼职法制副校长或者法制辅导员。
●学校应当制定教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使教职工熟悉安全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掌握安全救护常识,学会指导学生预防事故、自救、逃生、避险的方法和手段。
●学校应当创造条件设立卫生(保健)室、心理咨询室,对学生开展生理、心理健康教育。
●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大型集体活动,应当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一)成立临时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二)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三)安排必要的管理人员,明确所负担的安全职责;
(四)制定安全应急预案,配备相应设施。
●学校应当针对洪水、地震、火灾等灾害事故开展紧急疏散演练,组织师生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安全救护常识培训和事故预防演练,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
●不得出租校园内场地停放校外机动车辆。
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的,应当及时告诫、制止,并与学生监护人沟通。
●安全档案作为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责任追究和事故处理的重要依据。
●校园内发生火灾、食物中毒、重大治安等突发安全事故以及自然灾害时,学校应当启动应急预案,及时组织教职工参与抢险、救助和防护,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
●发生学生伤亡事故时,学校应当按照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原则和程序等,及时实施救助,并进行妥善处理。
●发生教职工和学生伤亡等安全事故的,学校应当在1小时内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一)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三)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四)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五)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治、妥善处理伤亡人员和进行责任追究等。
● 校内安全管理
(一)门卫制度;
(二)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和安全隐患报告制度;
(三)消防、防震、防雷安全制度;
(四)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
(五)实验室和实训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六)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七)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八)学校用车管理制度;
(九)突发地震、气象灾害预警应对制度;
(十)其他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应当建立由校长负责、有家长委员会代表参加的校内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并设立保卫机构,配备专职安全保卫人员。
● 学校应当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及时打开校门安排学生入校,不得将学生拒之于校门外。
学校应当保证人员密集场所出入口畅通和楼梯安全,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
不得将晚离学校的低年级学生交与无关人员。
●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应当认真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上课时间实行封闭式管理。学校组织学生参加集体劳动、教学实习或者社会实践活动,应当符合学生的心理、生理特点和身体健康状况,并为学生活动提供安全保障。
●选聘优秀法律工作者担任学校的兼职法制副校长或者法制辅导员。
●学校应当制定教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使教职工熟悉安全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掌握安全救护常识,学会指导学生预防事故、自救、逃生、避险的方法和手段。
●学校应当创造条件设立卫生(保健)室、心理咨询室,对学生开展生理、心理健康教育。
●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大型集体活动,应当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一)成立临时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二)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三)安排必要的管理人员,明确所负担的安全职责;
(四)制定安全应急预案,配备相应设施。
●学校应当针对洪水、地震、火灾等灾害事故开展紧急疏散演练,组织师生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安全救护常识培训和事故预防演练,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
●不得出租校园内场地停放校外机动车辆。
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的,应当及时告诫、制止,并与学生监护人沟通。
●安全档案作为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责任追究和事故处理的重要依据。
●校园内发生火灾、食物中毒、重大治安等突发安全事故以及自然灾害时,学校应当启动应急预案,及时组织教职工参与抢险、救助和防护,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
●发生学生伤亡事故时,学校应当按照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原则和程序等,及时实施救助,并进行妥善处理。
●发生教职工和学生伤亡等安全事故的,学校应当在1小时内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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