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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奶奶嫌那边不好,就跑回来了要让这边养。到底该哪边养啊... 他奶奶嫌那边不好,就跑回来了要让这边养。到底该哪边养啊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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徭皖秀6t
2012-07-20 · TA获得超过961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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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你朋友奶奶的子女赡养。但具体由谁养,你朋友奶奶的子女有几个,是否都健在等情况而定,举例说明:
1、你朋友的奶奶有亲生子女,有赡养老人的能力,你朋友的奶奶无继子女,也无养子女,由亲生子女养;
2、你朋友的奶奶无亲生子女,有养子女,养子女有赡养老人的能力,你朋友的奶奶无继子女,由养子女养;
3、你朋友的奶奶无亲生子女,无养子女,你朋友的奶奶有构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继子女有赡养老人的能力,,由继子女养;
4、你朋友的奶奶的子女无赡养能力或已去世,由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对于应当赡养老人而拒绝赡养的,老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赡养义务人履行赡养义务。
对于你说的需结合具体情况分析。

依据: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第二十六条 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第二十七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
  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八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第三十条 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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