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信局是做什么的?
经信局,既经济和信息化局的简称,负责地方经济贸易管理、信息化管理工作,也就是机构改革前的经贸局、经贸委,加上信息化管理职能 发改委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经信局的主要职能:
(一)负责全市经济和信息化工作的统筹协调,对经济和信息化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监测分析全市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调节经济日常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协调煤电油运等重要生产要素和重要原材料的产运需储衔接和紧急调度。
负责全市煤炭经营监督管理。负责工业、信息化的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推进全市现代物流业的发展。
(三)制定贯彻国家、省产业政策的实施意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研究提出产业发展方向和重点行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优化产业结构、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政策建议。负责信息产业园区、乡镇工业和中小企业集中区规划建设的指导与服务。
(四)负责全市技术改造投资管理工作。拟订技术改造投资规模与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技术改造投资规划及年度计划,按规定申报、审批、核准、备案技术改造投资项目,负责相关国家、省专项计划项目的申报、实施和督查。
(五)研究拟订推进产业技术进步、企业技术创新、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以及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的政策措施。按照分工,组织拟订有关新兴产业的发展规划,负责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在工业、信息化领域的落实。组织推动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负责认定、评价市级企业技术中心,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上报国家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六)参与全市能源规划编制,跟踪重大建设项目工程进度。负责协调电力、煤炭生产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制定电力、煤炭有关标准。负责电力、煤炭统计工作。编制电力、煤炭生产计划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市年度电力电量平衡。负责热电联产的有关工作,推动新能源装备产业发展。规范煤炭经营,推进煤炭市场建设,协调煤炭供需平衡。
扩展资料:
经信局领导分工:
局长、党组书记
主持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
副局长、党组成员
负责嘉善县归谷园区管委会的工作,不参与经信局日常工作。
副局长、党组成员
协助局长负责行政许可审批、非行政许可审批、工业投入、工业项目推进、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新兴产业培育等工作。分管产业投资科、行政许可科。
副局长、党组成员
协助局长负责能源管理、用能监察、有序用电、节能降耗、循环经济、墙体材料改革、工业企业资源综合利用和局财务管理工作。分管资源能源科、能源监察大队、新墙材办公室。
副局长、党组成员
协助局长负责经济政策研究、经济运行分析与协调、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管理与培育、企业服务联动中心和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等工作。分管综合经济科、中小企业科。
副局长、党组成员
协助局长负责工业园区的规划和建设、县外内资引进、融入上海、浙商回归、生产性服务业、信息产业培育和发展、信息化行业管理和局政务信息报道和工程招标建设、物资采购等工作。分管园区投资科、信息化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佛山市经信局
具体来说:
(一)贯彻执行工业和信息化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起草经济和信息化规范性文件;负责拟订全县工业和信息化的发展战略目标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负责全县工业企业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减轻工业企业负担;负责三峡库区淹没工矿企业破产、搬迁、关闭工作和结构调整工作;推进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指导协调全县工业经济发展、工业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企业布局调整。
(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防科技工业、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全县工业、中小企业、乡镇企业、非公经济的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汽车、摩托车、装备、原材料、电子信息、消费品等工业系统行业管理;负责推进中小企业创业基地、中小企业的特色产业集群建设;负责(指导)中小企业、乡镇企业的维权投诉工作,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负责协调减轻中小企业、乡镇企业负担工作指导协调和促进乡镇工业经济发展。
(三)负责拟订工业调控目标并贯彻落实;监测分析工业和信息产业经济运行态势;承担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承担全县工业企业、中小企业、乡镇企业统计分析、预测监测的责任;提出调控目标、措施和建议;协调解决行业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工业企业、中小企业、乡镇企业、信息产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四)拟订工业、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相关的支持政策、技术规范和标准;负责信息网络安全技术、设备和产品的监督管理;负责信息安全技术的引进、开发和创新工作;负责指导推进经济领域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负责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网络的互联互通;协调推进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等基础性工作;组织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协同有关部门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事件;牵头推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发展;促进“三网融合”体系建设和制度创新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
(五)拟订行业管理规划和起草行业规范性文件;负责冶金、建材、化工行业管理,承担建材基础建设技术改造项目的行业审核及验收工作,承担生化、制药、化肥生产资格的申报。
(六)负责全县电力、天然气等行业的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负责全县电力、自来水、天然气等的统一调控;负责落实市“三电”办电力调度指令;负责协调全县电力、天然气、广播、电讯线缆管网设施保护工作;织织协调“三电”工作,指导盐业行业管理。
(七)组织起草全县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规范性文件;指导和推进企业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负责全县资源综合利用,节约能源、减少工业排放、清洁生产工作;负责上报企业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成果,协调政策落实工作。
(八)研究和规划竟争性行业投资布局,指导除国家拨款以外的工业企业投资和商业性银行贷款方向,负责全县工业技术改造、信息化项目核准和备案登记;负责工业和信息投资工作;协调全县工业经济运行中的财政、金融、监测、分析资金运行态势,实施资金的综合平衡;参与全县财政、金融政策的研究制定。
(九)拟订全县工业技术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规划,推动全县工业技术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指导全县工业企业技术创新、技术引进和技术改造,组织工业领域重点新产品开发,用高新技术及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指导和推进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组织协调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和实施。
(十)指导全县规模以上(除煤矿企业以外)工业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一)研究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分析和发布国内外经济信息,向政府提供国民经济、工业经济、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乡镇企业、信息产业的运行特点、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
(十二)负责工业企业和信息化领域的人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业企业培训体系的建设和管理。
(十三)负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统筹推进信息化工作;承担相关信息安全管理的责任统一配置和管理全县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
(十四)承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