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时期婚姻成立的三项实质要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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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一妻、同性不婚及父母之命、媒约之言,是西周时期婚姻成立的三项实质要件。
西周时期婚姻六礼:
1、纳采——男方请媒氏携礼物到女方家提亲。
2、问名——在女方家长答应议婚后,男家请媒氏问明女子的生辰、身份、并卜于主庙以问吉凶。
3、纳吉——在卜得吉兆以后,男家携礼物至女家确定缔结婚姻。
4、纳征——又叫纳币,男家送财礼至女家,正式缔结婚姻。
5、请期——男家携礼物至女家,确定婚期。
6、亲迎——在确定日期之日,新郎至女家迎娶,至此婚礼始告完成,婚姻也最终成立。
西周时期 解除婚姻的条件与限制
七出——也就是西周时期男子休妻的七项条件:不顺父母、无子、淫、妒、有恶疾、口多言、盗窃。
三不去——有所娶而无所归(是指女子出嫁时尚有娘家可回,但休弃时已无本家亲人可依)、与更三年丧(是指女子嫁入夫家后,曾与丈夫一起对公婆尽子女之道)、前贫贱后富贵(是指娶妻时尚贫贱,但以后变得富贵)。
西周时期婚姻六礼:
1、纳采——男方请媒氏携礼物到女方家提亲。
2、问名——在女方家长答应议婚后,男家请媒氏问明女子的生辰、身份、并卜于主庙以问吉凶。
3、纳吉——在卜得吉兆以后,男家携礼物至女家确定缔结婚姻。
4、纳征——又叫纳币,男家送财礼至女家,正式缔结婚姻。
5、请期——男家携礼物至女家,确定婚期。
6、亲迎——在确定日期之日,新郎至女家迎娶,至此婚礼始告完成,婚姻也最终成立。
西周时期 解除婚姻的条件与限制
七出——也就是西周时期男子休妻的七项条件:不顺父母、无子、淫、妒、有恶疾、口多言、盗窃。
三不去——有所娶而无所归(是指女子出嫁时尚有娘家可回,但休弃时已无本家亲人可依)、与更三年丧(是指女子嫁入夫家后,曾与丈夫一起对公婆尽子女之道)、前贫贱后富贵(是指娶妻时尚贫贱,但以后变得富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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