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如何确权
我家有一处由土地改革时分到的老宅,当时有一份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土地房产所有证》,上面所有人为当时我家所有人:祖奶奶、爷爷、奶奶、我父亲、两位姑姑。我家后来还有位小叔,但当...
我家有一处由土地改革时分到的老宅,当时有一份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土地房产所有证》,上面所有人为当时我家所有人:祖奶奶、爷爷、奶奶、我父亲、两位姑姑。我家后来还有位小叔,但当时他还没出世,所以这个土地证明没小叔的名字。两位姑姑都出嫁,户口没有家里,如今上面有的人只有我父亲、一姑姑还健在。这个宅子在分家时已由我父亲和小叔均分,两姑姑按农村习俗没有份额。一直以来没有办理过任何《宅基地所有证》或《集体土地所有权证》。请问我们这个老宅如果去重新确认权属,分别归我父亲和小叔所有呢?
房管方面说要先让证件上所有的人(或其法定继承权人)全部到公证处去公证这个老宅同意归我父亲和叔所有。但现在已有三代人去世了,我怎么办?这个说法对不对?是否有什么正确、直接地方式来确定权属呢? 展开
房管方面说要先让证件上所有的人(或其法定继承权人)全部到公证处去公证这个老宅同意归我父亲和叔所有。但现在已有三代人去世了,我怎么办?这个说法对不对?是否有什么正确、直接地方式来确定权属呢?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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