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男女就业不平等的经济短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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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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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性别歧视,执政一把手不会是女生。
女性与男性都是烂戚人类社会发展的主体,两性的平等和谐与经济和谐、阶层和谐、民族和谐、生态和谐等一样,都是实现社会和谐进步的重要条件,是和谐社会的题中之义。应当承认,在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中,男性中心化已构成主导倾向,性别不平等客观存在。在当代社会急剧转型和变革的进程中,重新审视两性的发展现状,我们不难发现女性比男性更易处于社会的边缘状态。如今,要在和谐社会的语境下谈论两性平等和谐,若不是为了高呼口号,激越清响,便需从现今客观存在的不平等状况入手,通过挖掘这些状况的深层次原因,来探讨如何努力促进两性平等和谐以构建和谐的“人”的社会。在当代社会,男女不平等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均有不同侧重不同程度的体现,而每一方面的问题又都不可以单独割裂开来,往往是多种因素和层面纠葛在一起,无法厘清的综合性症候,从一个焦点,即可散射开许多不同的视点,以点带面,通观全局。而本文的焦点,便落在近年来越来越使中国的男男女女困惑和困扰的就业问题,这也是中国近年来面临的越来越严峻的问题之一。马克思主义妇女观认为,经济独立是在社会领域中取得地位和独立的先决条件,恩格斯就这么说过:“只要仍然把妇女排斥在社会劳动之外,而仅仅让她们参加家庭劳动,那么,妇女的解放,妇女与男子的平等,无论在今天还是未来,都是不可能的”,“妇女解放的第一个先决条件就是一切中心回到公共的劳动中去。”由此可见,妇女的就业禅察是至关重要的,对于提高女性地位实现两性平等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与社会生产的隔离,不仅造成妇女社会生活范围相对狭窄、内容比较贫乏,其参与社会的机会与权利也被剥夺,由此导致了妇女在经济上、人格上对男性的依附以及整体发展水平的滞后。女性只有在公共劳动中才能确立自身的人格尊严,提升自身素质,奠定自身经济地位,实现自我人生价值,从而获得真正的解放,从而才能与男性平等。中国女性的就业,其实是走在世界前列的,1949年,新中国建立伊始,具有临时宪法地位的《共同纲领》即获通过,妇女取得了包括经济权利在内的各项法律赋予的平等权利,许多不事生产的妇女,进入了社会生产、社会工作岗位,到50年代,中国妇女就实现了高就业率。但自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结构的深刻变革对女性就业产生的冲击,远远高于男性,男女就业的人数比例、就业的层次与结构、职业报酬等方面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差距,中国女性就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尴尬和困境。我们可以来看一些数据:根据《中国的就业状况和政策》白皮书,中国妇女就业人数从1990年的2.91亿增加到2003年的3.37亿,据《2003年中国劳动统计年鉴》的数据显示,1995年-2002年间,中国女性就业的人数比例始终维持在37%-38%之间,整体就业人数仍比较低。从行业流动来看,广大女性逐渐转向一些更适宜女性的行业,全国范围内女性比重超过半数的行业有:卫生(57.3%)、餐饮业(56.8%)、旅游业(56.0%)、零售业(51.7%)、娱乐服务业(50.9%),行业隔离的现象十分明显。根据“第二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抽样调查主要数据报告”显示,2002年城镇在业女性中,各类负责人占6.1%,饥袭陵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占22.8%,我国各级人大代表大会中,女代表所占比例2002年为世界第29位,比1999年降低了17位,而女性任国家机关、党群组织和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也表现为“副职多、正职少;党群单位多、关键岗位少;虚职多、实职少”的特征,职业岗位隔离现象相当鲜明。行业和职业岗位的性别隔离直接导致的结果便是男女两性收入的差距。在同工同酬已经较好地在规范的企事业单位严格执行的情况下,男女两性收入差别更多的是由于不同工不同酬造成的。男性比较集中的行业一般来说较女性比较集中的行业收入高;而同一行业同一企业中,位于管理层的男性又远比女性多。在收入的金字塔中,塔顶和塔的中上部聚集了更多的男性,而塔底和塔的中下部集中了更多的女性。从第二期全国妇女地位抽样调查的结果来看,男女两性之间的收入存在较大差异,调查结果表明,从总体来看,1999年男性和女性的年均收入分别是7434.10元和4552.73元,女性收入仅为男性收入的61.23%,在受教育年数相同的人口群体中,男性收入也均高于女性。更有甚者,女性在社会就业过程中也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性别歧视,据统计,2000年国内部分报刊刊登的招聘广告中,餐饮业的招聘广告85%强调只要女性,且年龄范围限于18-25岁之间,而85%的招聘高层主管、高级文秘。办公室主任的广告注明要求男性;目前国家机关从大学生中招收公务员时,女生录取的比例不超过录用总数的1/3,而就业难的大学生中女生占了2/3。在这些数据面前,无怪乎七八十年代响亮的“男女都一样”日益式微,而“干得好不如嫁得好”时风渐涨。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在这个纷繁复杂的转型时期,要实现男女就业平等仍是任重道远,且要特别注重挖掘两性不平等的深层原因,对症下?,以其事半功倍。而男女两性就业的不平等,从深层次来看,包含三个不同层面的原因。(一)在生理性别层面上,女性生理特点决定了男女两性在就业中的不平等。生理性别(sex)指男性与女性作为生物个体的生理特征,是人类每个个体所固有的生物特征。男女两性在生理上存在差异,这是自然现象,女性承担着生育孩子和哺乳的任务,造成了两性在家庭分工中的不同,也势必造成女性职业生涯的中断。尽管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在妇女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随意辞退她们,且处于生产期的女工都享有一定时期的产假,用人单位在产假期间应依法支付工资。当改革开放后市场机制配置人力资源的作用越来越大,女性和男性一样要通过市场实现就业和择业。在市场经济模式下的用人单位,其规则必然是以最小的投入获取最大的受益,而女性由于有生理周期、生育等“自然附着成本”和操持家务等“社会附着成本”,使得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用人单位不倾向于接受这种“性别亏损”;另外,在科学技术发展迅速的现代社会,因为曾经暂时停止过工作,和男性相比,女性的人力资本存量已处于相对劣势,加之有年幼的孩子需要照顾,会削弱自身发展机会和时间保证,发展机会越少,两性之间的差距越大,越不利于女性的竞争,这种差别会形成一种恶性循环。即使很多女性通过自身努力克服了种种不利条件,赶上并超过男性,但她们需要牺牲更多的娱乐休闲时间,既要保证在工作上不落后于男人,保持一种“职业女性”的良好形象,同时又必须做一个合格的“贤妻良母”,男性则不存在这种问题。(二)在社会性别层面,传统社会性别意识规范束缚了女性的就业。20世纪70年代开始,女性主义者提出了社会性别(gender)概念,严格区分了“社会性别”与“生理性别”。社会性别指人在特定文化环境中表现出来的与其生理的性身份相符合的人格特征和行为方式,即以社会性的方式建构出来的社会身份和期待、要求和评价以及行为方式的综合体现。社会性别不同于生理性别,它并非仅仅由其生理决定,主要是在社会文化的制约中形成的对男女特征的定义与角色要求,也就是说,表现在男性与女性身上的人格特征是为社会所期待并为社会文化所塑造和被自我所认识的角色模式。而社会恰恰根据社会性别(而非生理性别)对男女进行了社会分工,而这,直接体现在上文中给出的行业和职业岗位上的性别隔离。在现代社会,虽然不同的职业对所有的人都敞开了大门,但是人们对男女两性仍然具有不同的期望,传统的社会性别观念仍为女性的就业和发展设置了种种有形的和无形的障碍。传统的男主外女主内的观点使众多女性在选择职业时必须考虑她们在未来的家庭中承担的角色,考虑工作可能对家庭造成的影响等,而男性在这方面的顾虑就相对小很多。(三)在心理层面,由于生理性别的相对弱势和传统社会性别意识的束缚,女性对自身就业期望值不高。就业期望是个人对自己职业的基本规划与态度,它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个人对职业成就的追求。目前,不容乐观的就业形势和劳动力市场对女性的歧视与偏见制约了女性的就业期待,使得女性特别是女大学生、下岗女工就业难的问题特别突出。同时,男性和女性在社会化过程中,必然根据社会性别定义修正自己的行为举止,在成年生活中进行形象整饬。社会心理学认为社会期望值越高,个人的成就动机水平就越高。一直以来,社会对女性的家庭角色期望较高,对女性的职业角色期望相对较低,极大地影响了人们的就业和择业心理。因此,即便女性具备丰富的知识与较高的技能而形成较高的职业追求,但由于社会对女性就业及成就的底期待已是普遍事实,无论女性是否认同这一期待都会受到影响,并在“社会事实”的制约下降低了自我的就业期待。根据一项对89名在校及102名在职男女大学生性别评价对比的调查研究,在校与在职的女大学生中,分别有64%和53%肯定并接受自己的女性性别,而另外36%和47%的女大学生则宁愿选择男性性别,因为她们认为男性实质权利与机会比女性多,发展余地大。在校与在职男大学生中,却分别有86%和98%肯定自己的性别。可见女大学生对自我性别的肯定远低于男性。而对自我性别肯定的女生中有83%认为,女性压力比男性小,事业有成最好,一事无成也不会有多大压力,进退自如,只有17%的女大学生认为女性决不比男性差,同样可以建功立业。男大学生对自我性别肯定则来源于有动力、有挑战、能够担当社会赋予的责任等。很明显,男女大学生对性别认可的程度和内容也存在极大差异。总体看来,女大学生对自我性别评价不高,她们或想成为真正的“强者”--男性,或接受社会赋予的身份--“弱者”,这无疑对实现男女两性平等就业会产生极大的消极影响。应该看到,男女不平等三个层面的深层原因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由于男女生理天然差异无可改变,我们必须客观地承认,完全的平等是无法达到的,因为男女确实不一样,后天人力可为的应在于打破传统社会性别的僵化定义,调整性别偏向严重的社会分工和就业结构,提升女性自信力和就业期待,充分发挥女性在社会公共劳动中积极性和创造性。第一,国家应当制定适当的政策来确立女性承担的生育、哺乳的社会价值。当前我国妇女就业遇到的最大障碍就是生育以及由此带来的就业竞争中的性别劣势,针对这一问题,我国早已开始探索对妇女生育的社会价值作出合理补偿,大力推行了生育保障制度改革,据《中国妇女报》2001年3月8日版的统计,至2001年我国已有半数以上市县实现了生于保险社会统筹,参保职工人数达3000多万人,有10个多省、自治区出台了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暂行规定,9个省市、自治区的生育保险覆盖面已达80%。由此可见我国生育保险制度体系已初步形成。此外,还可通过公共政策对女性生育的偏向,如规定男性在生育和家庭生活中应尽的义务和责任,使女性在就业中的“性别弱势”得以改善。20世纪80年代起,许多发达国家就开始借助公共政策调整两性在家庭与社会之间的互动关系,日本于1992年开始实行妇女产后的双亲产假;瑞典规定父亲必须休假一个月以尽抚育子女的职责,该类规定我国也可以参考试行。第二,国家应制定家务劳动社会化、现代化、市场化的政策,扶持建立社区服务体系。实现家务劳动社会化,一则可以将妇女从家务劳动中解放出来,或减轻妇女家务负担,有效缓解职业女性事业家庭难两全的冲突,二则可以体现家务的劳动价值,为技术不高的妇女提供更多就业岗位。社区服务体系,具体来说,可以是社区托儿所、养老中心、保健医院、家政服务中心、快餐店、洗衣房等经济实体,便利社区内家庭生活,为女性摆脱繁重的家务提供全方位的服务。第三,要通过各种方式逐步打破传统僵化的社会性别分工,消除就业的性别歧视,不再根据刻板印象将男性或女性固定于某些社会角色、社会职业上,而是在承认男女自然差别(如体力、生理期等)的基础上,给予两性平等的选择机会,促进形成以个人兴趣与能力为分工标准,灵活、公平、合理的社会分工机制。这不仅有利于赋予女性更多的择业就业的自由,大大拓展女性的职业发展空间,同时,也为男性摆脱传统社会性别分工的束缚,从而获得更多就业的可能性开辟了绝佳的道路,是真正促进男女两性在就业方面自由平等的途径,当然,这也必然是一项艰苦卓绝的、历时弥久的重任。第四,制定并实施扶助女性的教育政策,加强对女性再就业的培训,同时加强对女性性别认识与成就动机的教育。女性自身素质的提升和觉悟的提高是解决就业性别歧视的根本途径之一。根据《中国性别统计资料》(1990~1995)2000年我国女性在各级教育在校生中的比例统计显示,两性在初等和中等教育中的人口比重与女性相应年龄段人口比重相当,这说明我国教育性别均等的目标已有保障,且通过一系列具体制度和政策引导(如九年义务教育制度,“希望工程”、“春蕾工程”对失学女童的援助等)以基本得以实现。在巩固女性基础教育的同时,应完善并拓展妇女职业培训的方式方法,保证妇女有平等接受在职培训的机会,尤其要发展再就业职业培训,提高女性职业技能水平,帮助低学历女性增强自身竞争能力。1995年北京世界妇女大会上提出了“平等才和谐”的口号,诚然,无论对促进性别和谐来说,还是就我党和政府实现建设和谐社会的长远目标而言,两性平等,特别是就业的平等,正是一个基本前提。当前,在两性就业还不平等、女性还处于社会弱势的情况下,我们更应充分调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方面的力量实行改革,保障女性平等就业的权利和机会,从而有力发挥女性在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女性与男性都是烂戚人类社会发展的主体,两性的平等和谐与经济和谐、阶层和谐、民族和谐、生态和谐等一样,都是实现社会和谐进步的重要条件,是和谐社会的题中之义。应当承认,在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中,男性中心化已构成主导倾向,性别不平等客观存在。在当代社会急剧转型和变革的进程中,重新审视两性的发展现状,我们不难发现女性比男性更易处于社会的边缘状态。如今,要在和谐社会的语境下谈论两性平等和谐,若不是为了高呼口号,激越清响,便需从现今客观存在的不平等状况入手,通过挖掘这些状况的深层次原因,来探讨如何努力促进两性平等和谐以构建和谐的“人”的社会。在当代社会,男女不平等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均有不同侧重不同程度的体现,而每一方面的问题又都不可以单独割裂开来,往往是多种因素和层面纠葛在一起,无法厘清的综合性症候,从一个焦点,即可散射开许多不同的视点,以点带面,通观全局。而本文的焦点,便落在近年来越来越使中国的男男女女困惑和困扰的就业问题,这也是中国近年来面临的越来越严峻的问题之一。马克思主义妇女观认为,经济独立是在社会领域中取得地位和独立的先决条件,恩格斯就这么说过:“只要仍然把妇女排斥在社会劳动之外,而仅仅让她们参加家庭劳动,那么,妇女的解放,妇女与男子的平等,无论在今天还是未来,都是不可能的”,“妇女解放的第一个先决条件就是一切中心回到公共的劳动中去。”由此可见,妇女的就业禅察是至关重要的,对于提高女性地位实现两性平等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与社会生产的隔离,不仅造成妇女社会生活范围相对狭窄、内容比较贫乏,其参与社会的机会与权利也被剥夺,由此导致了妇女在经济上、人格上对男性的依附以及整体发展水平的滞后。女性只有在公共劳动中才能确立自身的人格尊严,提升自身素质,奠定自身经济地位,实现自我人生价值,从而获得真正的解放,从而才能与男性平等。中国女性的就业,其实是走在世界前列的,1949年,新中国建立伊始,具有临时宪法地位的《共同纲领》即获通过,妇女取得了包括经济权利在内的各项法律赋予的平等权利,许多不事生产的妇女,进入了社会生产、社会工作岗位,到50年代,中国妇女就实现了高就业率。但自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结构的深刻变革对女性就业产生的冲击,远远高于男性,男女就业的人数比例、就业的层次与结构、职业报酬等方面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差距,中国女性就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尴尬和困境。我们可以来看一些数据:根据《中国的就业状况和政策》白皮书,中国妇女就业人数从1990年的2.91亿增加到2003年的3.37亿,据《2003年中国劳动统计年鉴》的数据显示,1995年-2002年间,中国女性就业的人数比例始终维持在37%-38%之间,整体就业人数仍比较低。从行业流动来看,广大女性逐渐转向一些更适宜女性的行业,全国范围内女性比重超过半数的行业有:卫生(57.3%)、餐饮业(56.8%)、旅游业(56.0%)、零售业(51.7%)、娱乐服务业(50.9%),行业隔离的现象十分明显。根据“第二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抽样调查主要数据报告”显示,2002年城镇在业女性中,各类负责人占6.1%,饥袭陵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占22.8%,我国各级人大代表大会中,女代表所占比例2002年为世界第29位,比1999年降低了17位,而女性任国家机关、党群组织和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也表现为“副职多、正职少;党群单位多、关键岗位少;虚职多、实职少”的特征,职业岗位隔离现象相当鲜明。行业和职业岗位的性别隔离直接导致的结果便是男女两性收入的差距。在同工同酬已经较好地在规范的企事业单位严格执行的情况下,男女两性收入差别更多的是由于不同工不同酬造成的。男性比较集中的行业一般来说较女性比较集中的行业收入高;而同一行业同一企业中,位于管理层的男性又远比女性多。在收入的金字塔中,塔顶和塔的中上部聚集了更多的男性,而塔底和塔的中下部集中了更多的女性。从第二期全国妇女地位抽样调查的结果来看,男女两性之间的收入存在较大差异,调查结果表明,从总体来看,1999年男性和女性的年均收入分别是7434.10元和4552.73元,女性收入仅为男性收入的61.23%,在受教育年数相同的人口群体中,男性收入也均高于女性。更有甚者,女性在社会就业过程中也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性别歧视,据统计,2000年国内部分报刊刊登的招聘广告中,餐饮业的招聘广告85%强调只要女性,且年龄范围限于18-25岁之间,而85%的招聘高层主管、高级文秘。办公室主任的广告注明要求男性;目前国家机关从大学生中招收公务员时,女生录取的比例不超过录用总数的1/3,而就业难的大学生中女生占了2/3。在这些数据面前,无怪乎七八十年代响亮的“男女都一样”日益式微,而“干得好不如嫁得好”时风渐涨。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在这个纷繁复杂的转型时期,要实现男女就业平等仍是任重道远,且要特别注重挖掘两性不平等的深层原因,对症下?,以其事半功倍。而男女两性就业的不平等,从深层次来看,包含三个不同层面的原因。(一)在生理性别层面上,女性生理特点决定了男女两性在就业中的不平等。生理性别(sex)指男性与女性作为生物个体的生理特征,是人类每个个体所固有的生物特征。男女两性在生理上存在差异,这是自然现象,女性承担着生育孩子和哺乳的任务,造成了两性在家庭分工中的不同,也势必造成女性职业生涯的中断。尽管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在妇女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随意辞退她们,且处于生产期的女工都享有一定时期的产假,用人单位在产假期间应依法支付工资。当改革开放后市场机制配置人力资源的作用越来越大,女性和男性一样要通过市场实现就业和择业。在市场经济模式下的用人单位,其规则必然是以最小的投入获取最大的受益,而女性由于有生理周期、生育等“自然附着成本”和操持家务等“社会附着成本”,使得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用人单位不倾向于接受这种“性别亏损”;另外,在科学技术发展迅速的现代社会,因为曾经暂时停止过工作,和男性相比,女性的人力资本存量已处于相对劣势,加之有年幼的孩子需要照顾,会削弱自身发展机会和时间保证,发展机会越少,两性之间的差距越大,越不利于女性的竞争,这种差别会形成一种恶性循环。即使很多女性通过自身努力克服了种种不利条件,赶上并超过男性,但她们需要牺牲更多的娱乐休闲时间,既要保证在工作上不落后于男人,保持一种“职业女性”的良好形象,同时又必须做一个合格的“贤妻良母”,男性则不存在这种问题。(二)在社会性别层面,传统社会性别意识规范束缚了女性的就业。20世纪70年代开始,女性主义者提出了社会性别(gender)概念,严格区分了“社会性别”与“生理性别”。社会性别指人在特定文化环境中表现出来的与其生理的性身份相符合的人格特征和行为方式,即以社会性的方式建构出来的社会身份和期待、要求和评价以及行为方式的综合体现。社会性别不同于生理性别,它并非仅仅由其生理决定,主要是在社会文化的制约中形成的对男女特征的定义与角色要求,也就是说,表现在男性与女性身上的人格特征是为社会所期待并为社会文化所塑造和被自我所认识的角色模式。而社会恰恰根据社会性别(而非生理性别)对男女进行了社会分工,而这,直接体现在上文中给出的行业和职业岗位上的性别隔离。在现代社会,虽然不同的职业对所有的人都敞开了大门,但是人们对男女两性仍然具有不同的期望,传统的社会性别观念仍为女性的就业和发展设置了种种有形的和无形的障碍。传统的男主外女主内的观点使众多女性在选择职业时必须考虑她们在未来的家庭中承担的角色,考虑工作可能对家庭造成的影响等,而男性在这方面的顾虑就相对小很多。(三)在心理层面,由于生理性别的相对弱势和传统社会性别意识的束缚,女性对自身就业期望值不高。就业期望是个人对自己职业的基本规划与态度,它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个人对职业成就的追求。目前,不容乐观的就业形势和劳动力市场对女性的歧视与偏见制约了女性的就业期待,使得女性特别是女大学生、下岗女工就业难的问题特别突出。同时,男性和女性在社会化过程中,必然根据社会性别定义修正自己的行为举止,在成年生活中进行形象整饬。社会心理学认为社会期望值越高,个人的成就动机水平就越高。一直以来,社会对女性的家庭角色期望较高,对女性的职业角色期望相对较低,极大地影响了人们的就业和择业心理。因此,即便女性具备丰富的知识与较高的技能而形成较高的职业追求,但由于社会对女性就业及成就的底期待已是普遍事实,无论女性是否认同这一期待都会受到影响,并在“社会事实”的制约下降低了自我的就业期待。根据一项对89名在校及102名在职男女大学生性别评价对比的调查研究,在校与在职的女大学生中,分别有64%和53%肯定并接受自己的女性性别,而另外36%和47%的女大学生则宁愿选择男性性别,因为她们认为男性实质权利与机会比女性多,发展余地大。在校与在职男大学生中,却分别有86%和98%肯定自己的性别。可见女大学生对自我性别的肯定远低于男性。而对自我性别肯定的女生中有83%认为,女性压力比男性小,事业有成最好,一事无成也不会有多大压力,进退自如,只有17%的女大学生认为女性决不比男性差,同样可以建功立业。男大学生对自我性别肯定则来源于有动力、有挑战、能够担当社会赋予的责任等。很明显,男女大学生对性别认可的程度和内容也存在极大差异。总体看来,女大学生对自我性别评价不高,她们或想成为真正的“强者”--男性,或接受社会赋予的身份--“弱者”,这无疑对实现男女两性平等就业会产生极大的消极影响。应该看到,男女不平等三个层面的深层原因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由于男女生理天然差异无可改变,我们必须客观地承认,完全的平等是无法达到的,因为男女确实不一样,后天人力可为的应在于打破传统社会性别的僵化定义,调整性别偏向严重的社会分工和就业结构,提升女性自信力和就业期待,充分发挥女性在社会公共劳动中积极性和创造性。第一,国家应当制定适当的政策来确立女性承担的生育、哺乳的社会价值。当前我国妇女就业遇到的最大障碍就是生育以及由此带来的就业竞争中的性别劣势,针对这一问题,我国早已开始探索对妇女生育的社会价值作出合理补偿,大力推行了生育保障制度改革,据《中国妇女报》2001年3月8日版的统计,至2001年我国已有半数以上市县实现了生于保险社会统筹,参保职工人数达3000多万人,有10个多省、自治区出台了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暂行规定,9个省市、自治区的生育保险覆盖面已达80%。由此可见我国生育保险制度体系已初步形成。此外,还可通过公共政策对女性生育的偏向,如规定男性在生育和家庭生活中应尽的义务和责任,使女性在就业中的“性别弱势”得以改善。20世纪80年代起,许多发达国家就开始借助公共政策调整两性在家庭与社会之间的互动关系,日本于1992年开始实行妇女产后的双亲产假;瑞典规定父亲必须休假一个月以尽抚育子女的职责,该类规定我国也可以参考试行。第二,国家应制定家务劳动社会化、现代化、市场化的政策,扶持建立社区服务体系。实现家务劳动社会化,一则可以将妇女从家务劳动中解放出来,或减轻妇女家务负担,有效缓解职业女性事业家庭难两全的冲突,二则可以体现家务的劳动价值,为技术不高的妇女提供更多就业岗位。社区服务体系,具体来说,可以是社区托儿所、养老中心、保健医院、家政服务中心、快餐店、洗衣房等经济实体,便利社区内家庭生活,为女性摆脱繁重的家务提供全方位的服务。第三,要通过各种方式逐步打破传统僵化的社会性别分工,消除就业的性别歧视,不再根据刻板印象将男性或女性固定于某些社会角色、社会职业上,而是在承认男女自然差别(如体力、生理期等)的基础上,给予两性平等的选择机会,促进形成以个人兴趣与能力为分工标准,灵活、公平、合理的社会分工机制。这不仅有利于赋予女性更多的择业就业的自由,大大拓展女性的职业发展空间,同时,也为男性摆脱传统社会性别分工的束缚,从而获得更多就业的可能性开辟了绝佳的道路,是真正促进男女两性在就业方面自由平等的途径,当然,这也必然是一项艰苦卓绝的、历时弥久的重任。第四,制定并实施扶助女性的教育政策,加强对女性再就业的培训,同时加强对女性性别认识与成就动机的教育。女性自身素质的提升和觉悟的提高是解决就业性别歧视的根本途径之一。根据《中国性别统计资料》(1990~1995)2000年我国女性在各级教育在校生中的比例统计显示,两性在初等和中等教育中的人口比重与女性相应年龄段人口比重相当,这说明我国教育性别均等的目标已有保障,且通过一系列具体制度和政策引导(如九年义务教育制度,“希望工程”、“春蕾工程”对失学女童的援助等)以基本得以实现。在巩固女性基础教育的同时,应完善并拓展妇女职业培训的方式方法,保证妇女有平等接受在职培训的机会,尤其要发展再就业职业培训,提高女性职业技能水平,帮助低学历女性增强自身竞争能力。1995年北京世界妇女大会上提出了“平等才和谐”的口号,诚然,无论对促进性别和谐来说,还是就我党和政府实现建设和谐社会的长远目标而言,两性平等,特别是就业的平等,正是一个基本前提。当前,在两性就业还不平等、女性还处于社会弱势的情况下,我们更应充分调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方面的力量实行改革,保障女性平等就业的权利和机会,从而有力发挥女性在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2013-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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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分天定,破镜重圆] 你们真是一对打不散的鸳鸯,情投意合,相互吸引。但是或话由于你们都太花心,都想有更多的选择,所以你们的罗曼史都很丰富。但是经历过后都会卜纤回头看衫悔到型塌仿彼此,做出最正确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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