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区有什么好处
促进共同发展,实现经济优势互补。
自由贸易区内允许外国船舶自由进出,外国货物免税进口,取消对进口货物的配额管制,也是自由港的进一步延伸,是一个国家对外开放的一种特殊的功能区域。
自由贸易区除了具有自由港的大部分特点外,还可以吸引外资设厂,发展出口加工企业,允许和鼓励外资设立大的商业企业、金融机构等促进区内经济综合、全面地发展。自由贸易区的局限在于,它会导致商品流向的扭曲和避税。如果没有其他措施作为补充,第三国很可能将货物先运进一体化组织中实行较低关税或贸易壁垒的成员国,然后再将货物转运到实行高贸易壁垒的成员国。
为了避免出现这种商品流向的扭曲,自由贸易区组织均制订“原产地原则”,规定只有自由贸易区成员国的“原产地产品”才享受成员国之间给予的自由贸易待遇。理论上,凡是制成品在成员国境内生产的价值额占到产品价值总额的50%以上时,该产品应视为原产地产品。
一般而言,第三国进口品越是与自由贸易区成员国生产的产品相竞争,对成员国境内生产品的增加值含量越高。原产地原则的涵义表明了自由贸易区对非成员国的某种排他性。现实中比较典型的自由贸易区如北美自由贸易区(North America Free Trade Area)。
扩展资料
数量不断增加
最典型的是美国对外贸易区的迅速增长。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美国在全球经济中的地位开始下降,与此同时,美元贬值,失业人数增加。在此情况下,为了刺激对外贸易发展,各州纷纷设立对外贸易区。到1980年,全美的自由贸易区增加到77个,到1994年底,自由贸易区已达199个,贸易分区达285个,总数为484个。
功能趋向综合
随着自由贸易区数量的持续增长,自由贸易区的功能也在不断扩展。早从70年代开始,以转口和进出口贸易为主的自由贸易区和以出口加工为主的自由贸易区就已经开始相互融合,自由贸易区的功能趋向综合化。原料、零部件、半成品和成品都可在区内自由进出,在区内可以进行进出口贸易、转口贸易、保税仓储、商品展销、制造、拆装、改装、加标签、分类、与其他货物混合加工等商业活动。
因此,世界上多数自由贸易区通常都具有进出口贸易、转口贸易、仓储、加工、商品展示、金融等多种功能,这些功能综合起来就会大大提高自由贸易区的运行效率和抗风险能力。
管理不断加强
各国的自由贸易区在初创时由于条件不同,功能各异,管理水平也相差较大,但是经过几十年的竞争发展,各国自由贸易区的管理已逐渐趋向规范化。而且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自由贸易区的基础设施和管理手段也大大改善,形成了各自颇具特色的管理体制。
世界上四个主要的自由贸易区(阿联酋迪拜港自由港区、德国汉堡港自由港区、美国纽约港自由贸易区、荷兰阿姆斯特丹港自由贸易区)的管理机构权威性非常强。
四国对自由贸易区管理机构授权上大体相近,都是港区合一,成立经联邦政府授权的专门机构,负责管理和协调自由贸易区的整体事务,投资建设必要的基础设施,有权审批项目立项。特别是着眼于自由贸易区与城市功能的相互促进,超前进行整体规划和建设,极富特色和成效,带动了周边城市经济发展,尤其是在金融、保险、商贸、中介等第三产业发展上成效显著。
自由贸易区内允许外国船舶自由进出,外国货物免税进口,取消对进口货物的配额管制,也是自由港的进一步延伸,是一个国家对外开放的一种特殊的功能区域。
自由贸易区除了具有自由港的大部分特点外,还可以吸引外资设厂,发展出口加工企业,允许和鼓励外资设立大的商业企业、金融机构等促进区内经济综合、全面地发展。自由贸易区的局限在于,它会导致商品流向的扭曲和避税。
如果没有其他措施作为补充,第三国很可能将货物先运进一体化组织中实行较低关税或贸易壁垒的成员国,然后再将货物转运到实行高贸易壁垒的成员国。
扩展资料:
世界自由贸易区的功能设定是根据区位条件和进出口贸易的流量而确定的,并且随着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发展而调整和发展。
而且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自由贸易区的基础设施和管理手段也大大改善,形成了各自颇具特色的管理体制。
随着自由贸易区数量的持续增长,自由贸易区的功能也在不断扩展。早从70年代开始,以转口和进出口贸易为主的自由贸易区和以出口加工为主的自由贸易区就已经开始相互融合,自由贸易区的功能趋向综合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自由贸易试验区
保税区与境外之间的货物流通实行真正的备案制度,海关对货物的手册管理转变为对企业实行账册管理,货物、物品从非保税区进入保税区,视同出关,凭出口报送单、外汇核销单、增值税发票即可办理出口退税手续,不必等到货物离境时办理。
2.进出口经营活动权
在2003年海关总署发文,已对天津、上海、厦门、深圳四地的保税区内企业赋予进出口经营权。在此基础上,应扩大企业进出口经营活动范围,包括:
(1)进出货物不受数量限制;商品可拆散、储存、分级、分类、修理、再制造、重新包装、重新标鉴、清洗、销毁、与外国或国内商品混合或重新出口;
(2)运进所在国其他地区的商品可是原来货物的全部、也可以是其中的一部分,可以是原样、也可以加工后进口;
(3)对进出区的经营活动不加限制,例如已纳税的进口货可以从纳税地进入区内与其他货物混合后,再免税进入纳税地等。
3.通关、检验手续和运输监管政策
(1)连通保税区和港区,实行区港统一监管,避免二次通关的重复手续,同时深入推进港区一体化管理体制,完善从码头到保税区的专用通道和形成海陆空立体多式的联运体系。厦门海沧保税港区等区域已在该方面进行尝试,应进一步推广至其他保税区。
(2)海关根据货物的品种、来源地等特点有针对性的抽查检验。
(3)当因为区内企业的简单加工和运输作业而使货物的形态、数量、税号等性质发生改变时,海关在监管中可以有针对性地核对备案记录,不必要求一一对应,只要基本吻合即可。
4.金融外汇管理
在区内放松金融管制,实行金融自由化。其主要内容:
(1)放宽或取消对银行支付存款利率的限制;
(2)减少或取消对银行贷款规模的直接控制,允许业务交叉;
(3)允许更多的新金融工具的使用和新金融市场在区内的设立;
(4)放宽外国金融机构经营活动的限制及对本国金融机构进入国际市场的限制,减少外汇管制,放开经常项目下的货币兑换;
(5)在汇率制度的安排中增加汇率的灵活性。
5.行业准入
对于在保税区设立物流企业,审批上应该实行鼓励性政策,简化审批手续,有关物流行业的外资进入领域问题,也可以不受我国“入世”承诺的开放时间表限制,允许外资提早进入。
我就是自贸区区内企业,总结的这些希望能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