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架构变动,部门解散,变相裁员,逼辞职,转岗否则以不胜任、不配合等理由辞退,不赔偿怎么办?
我入职的时候签订的合同是基本工资2500,绩效奖金2000,事实上就是4500的工资,故意分2部分说,转正后到现在一直是5000。7月10号上司跟我们宣布这个部门解散的,...
我入职的时候签订的合同是基本工资2500,绩效奖金2000,事实上就是4500的工资,故意分2部分说,转正后到现在一直是5000。7月10号上司跟我们宣布这个部门解散的,然后跟我谈,表面上给我选择,实际上最希望我7月30日走,但是公司没有出具任何书面的东西宣布这个部门解散,只是上司口头说,同事陆续转岗了或离职!请问我该如何索赔?索赔多少?总共工作了1年零2个半月,11年5月17入职,11年8月17日转正至今是2012年7月,是不是要赔偿我1.5个月的工资,通知并没有提前一个月,我要怎么索要代通知金?我的原意是可以走,赔钱即可,针对以上情况,我是否能拒绝公司的转岗要求,并索取到合理的赔偿?感谢热心人士和专业人士的答复,谢谢!
公司提供几个岗位让我转,但是我不愿意!我可以拒绝吗?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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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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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者在该公司工作的年限,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标准进行赔偿。
用人单位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你)分以下三种情况,你自己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你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的,你没有过错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你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N+1;
3、你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你解除劳动关系。
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39、40、46、47、87条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
用人单位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你)分以下三种情况,你自己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你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的,你没有过错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你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N+1;
3、你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你解除劳动关系。
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39、40、46、47、87条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
2012-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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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行为属于变相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赔偿金,工作每满一年赔偿你2个月的工资。
追问
非常感谢这位专业老师的回答!但是公司现在也没有直接让我走,总是不断地提供转岗的机会给我!我是不愿意的,他只要赔偿我1.5个月的实际工资就够了,我就怕他出阴招,给我赔偿基本工资,合同里的总工资被平均分成两份,也就2500而已,另外,我也担心他把整个部门的活都堆给我干,或者说让你做别的事情,但是名义上还是这一岗位,我又该如何合理地拒绝保障到自己呢?祈求解答,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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