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胡适自传》或《钱钟书与杨绛》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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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4-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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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他讲述的是蟋蟀从没想过离开格州乡下的草场,可它却因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被带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方_____时代行宽广场的地喊带滑铁站。在人情冷漠的纽约,幸运的柴斯特遇到了聪明又略带市侩的塔克老鼠和忠诚,憨厚的亨利猫,还遇到了爱它的主人——男孩玛利欧。蟋蟀柴斯特用它绝妙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们的真挚友情,帮助玛利欧一家摆脱了困境,自己也成为了震惊整个纽约的演奏家。然而功成名就的柴斯特却满心失落,思念起乡下自由自郑腊在的安静生活来。在朋友们的理解和帮助下,它终于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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