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级锅炉安装资质安装范围
一级锅炉安装资质的安装范围不受限制。锅炉安装改造单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锅炉安装改造许可证的验收和审批。
注:整(组)装锅炉是指锅炉直道炉承压部件已在厂内焊接,承压部件未在安装现场焊接。
扩展资料:
安装、改造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锅炉的安装改造不得超出许可的范围;
2、未取得相应锅炉制造许可证的单位生产的锅炉产品,不得安装或者改造;
3、出厂资料不全或者未经监督检查,不得安装锅炉产品(分期出厂的散装锅炉除外);
4、未经登记使用的锅炉,不得改造;
5、不得安装不经定期检查的移动式锅炉;
6、不得安装、改造报废锅炉,不得将不加压的锅炉改为加压锅炉;
7、不得伪造、涂改、转让、出租、出借许可证;
8、锅炉安装、改造工程,无相应资质的,不得转包给其他单位。
一级锅炉安装资质安装范围不限。
锅炉安装改造的许可工作中的受理、审批由锅炉安装改造单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
注:整(组)装出厂的锅炉是指锅炉本体承压件已在制造厂内组焊完毕,在安装现场不进行承压件组焊工作的锅炉。
扩展资料
安装改造单位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得超出许可范围安装改造锅炉;
(二)不得安装改造由未取得相应锅炉制造许可的单位制造的锅炉产品;
(三)不得安装出厂资料不全或者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锅炉产品(分期出厂的散装锅炉除外);
(四)不得改造未进行使用登记的锅炉;
(五)不得安装未经定期检验合格的移装锅炉;
(六)不得安装改造报废的锅炉,或将非承压锅炉改造成为承压锅炉;
(七)不得伪造、涂改、转让、出租和出借许可证;
(八)不得将承接的锅炉安装改造工程转包给其他无相应资格的单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锅炉
推荐于2017-09-04 · 知道合伙人教育行家
一级锅炉安装资质安装范围不限。
锅炉是具有高温、高压的热能设备,是特种设备之一,在机关、事业企业及各行各业广泛使用,是危险而又特殊的设备。一旦发生事故,涉及公共安全,将会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为了公共安全、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使用锅炉应注意以下全事项:
1、锅炉出厂时应当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全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证书)”。
2、锅炉的安装、维修、改造。从事锅炉的安装、维修、改造的单位应当取得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锅炉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证书,方可从事锅炉的安装、维修、改造。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将拟进行安装、维修、改造情况书面告知直辖市或者辖区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并将开工告知送当地县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告知后即可施工。
3、锅炉安装、维修、改造的验收。施工完毕后施工单位要向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检验所申报锅炉的水压试验和安装监检。合格后由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检验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参与整体验收。
这是TSG G3001-2004《锅炉安装改造单位监督管理规则》第四条的规定。
可以安装压力容器吗
1级锅炉安装资格,完全可以安装压力容器。
取得2级(含2级)以上锅炉安装资格的单位可以从事1级许可资格中的压力容器安装工作,不需要另取压力容器安装许可资格。这也是TSG G3001-2004第四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