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殴打教师的,应负什么法律责任
《教师法》第三十五条规定:
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造成损害的,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教师作为公民,其人身权利受法律的保护,任何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行为都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受到法律的制裁。同时,教师又担负着教书育人的光荣职责,对教师人身权利的公然侵犯,其造成的危害后果是使教师的身心健康受到伤害,无法正常生活和工作,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对教育事业的发展造成很大危害。
扩展资料:
教师是随着学校的产生而出现的。它是人类社会最古老的职业之一。我国古代称为师。教师在人类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把人类长期积累下来的社会精神财富传授给下一代,培养人的思想品德。教师在教育过程中起主导作用。
教师的任务,不仅在教书,更重要在育人。要按照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把年轻一代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身体健康的各种人才。
人民教师要具有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严以律己、以身作则、平等待人、努力学习等高尚的职业道德;要有比较高的政治理论和思想水平,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和崇高的精神境界;要有比较渊博的知识和广泛的文化教养,精通所教学科的专业知识,并掌握教育科学,懂得教育和教学的规律。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侮辱、殴打教师的人应负什么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