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能否成为上市公司?如果可以,需要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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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要改制成股份有限公司后才能申请上市,不过没什么实质影响,只是履行个变更程序而已,绝大多数上市公司都是在有限公司的情况下就开始准备上市的。条件比较复杂:
首先判断企业规模和业绩情况:国内A股分为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三个板块,主板除了规模更大外,与中小板在条件上没有明显区别。中小板和创业板的门槛相对清晰,目前中小板上市企业一般上市前最后一年净利润在5000万以上,创业板在3000万以上。这个指标不是硬性的,个别行业和个别企业可能更低些。从目前证监会的改革方向上看,中小板的门槛可能会放低。创业板要求企业的创新性和成长性较高,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长率要在30%以上。这些数不是硬性指标,但有很强的参考意义。如果预计一两年后能够达到这个指标,那从现在就着手准备上市是比较合适的。
其次要看行业:是不是限制性行业,行业的毛利水平,企业在行业中是否占有龙头地位或者有一定的竞争优势,行业是不是有成长性……
再次看企业的历史沿革:出资、股权之类的是不是清晰,民营企业是不是涉及集体企业改制问题 ,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是否发生过变更……
然后看经营:是否依赖大客户或者单一市场,抗风险能力如何,是否依赖关联交易,有没有同业竞争,如企业能有点技术含量最好,专利、商标、土地、房屋权属是不是清楚,上市募来钱准备投什么项目……
还有合法性:最近三年是否受过重大处罚,包括税收、环保、土地、社保、海关等等各个方面。
还有很多条件,具体的可以看《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管理办法》和《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
首先判断企业规模和业绩情况:国内A股分为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三个板块,主板除了规模更大外,与中小板在条件上没有明显区别。中小板和创业板的门槛相对清晰,目前中小板上市企业一般上市前最后一年净利润在5000万以上,创业板在3000万以上。这个指标不是硬性的,个别行业和个别企业可能更低些。从目前证监会的改革方向上看,中小板的门槛可能会放低。创业板要求企业的创新性和成长性较高,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长率要在30%以上。这些数不是硬性指标,但有很强的参考意义。如果预计一两年后能够达到这个指标,那从现在就着手准备上市是比较合适的。
其次要看行业:是不是限制性行业,行业的毛利水平,企业在行业中是否占有龙头地位或者有一定的竞争优势,行业是不是有成长性……
再次看企业的历史沿革:出资、股权之类的是不是清晰,民营企业是不是涉及集体企业改制问题 ,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是否发生过变更……
然后看经营:是否依赖大客户或者单一市场,抗风险能力如何,是否依赖关联交易,有没有同业竞争,如企业能有点技术含量最好,专利、商标、土地、房屋权属是不是清楚,上市募来钱准备投什么项目……
还有合法性:最近三年是否受过重大处罚,包括税收、环保、土地、社保、海关等等各个方面。
还有很多条件,具体的可以看《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管理办法》和《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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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公开增发或者非公开发行。
上市公司申请增发新股,除应当符合《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的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10%,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 二、增发新股募集资金量不超过公司上年度末经审计的净资产值。 三、发行前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报表中的资产负债率不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完工进度不低于70%。 五、增发新股的股份数量超过公司股份总数20%的,其增发提案还须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流通股(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股份总数以董事会增发提案的决议公告日的股份总数为计算依据。 六、上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最近12个月内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上市公司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实际控制人")及关联人占用的情况。 七、上市公司及其董事在最近12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公开批评或者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八、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报表不存在会计政策不稳健(如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比例过低等)、或有负债数额过大、潜在不良资产比例过高等情形。 九、上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违规为其实际控制人及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整改已满12个月。 十、符合《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1]105号)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上市公司,重组完成后首次申请增发新股的,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6%,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6%,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按照本通知第一条的有关规定计算;其增发新股募集资金量可不受本通知第二条的限制。
上市公司申请增发新股,除应当符合《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的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10%,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 二、增发新股募集资金量不超过公司上年度末经审计的净资产值。 三、发行前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报表中的资产负债率不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完工进度不低于70%。 五、增发新股的股份数量超过公司股份总数20%的,其增发提案还须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流通股(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股份总数以董事会增发提案的决议公告日的股份总数为计算依据。 六、上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最近12个月内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上市公司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实际控制人")及关联人占用的情况。 七、上市公司及其董事在最近12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公开批评或者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八、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报表不存在会计政策不稳健(如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比例过低等)、或有负债数额过大、潜在不良资产比例过高等情形。 九、上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违规为其实际控制人及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整改已满12个月。 十、符合《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1]105号)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上市公司,重组完成后首次申请增发新股的,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6%,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6%,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按照本通知第一条的有关规定计算;其增发新股募集资金量可不受本通知第二条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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