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某取得稿酬20000元,业余时间为外单位讲课取得讲课费4000元,王某应缴纳个税
1个回答
展开全部
劳务报酬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
每次劳务报酬收入不足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800元的费用;
每次劳务报酬收入超过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收入额的20%。
王某应纳税所得额=(20000+4000)*(1-20%)=19200元
王某应交个人所得税=19200*20%=3840元
级数 每次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20 000元部分 20 0
2 超过20 000 至 50 000元部分 30 2000
3 超过50 000元部分 40 7000
每次劳务报酬收入不足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800元的费用;
每次劳务报酬收入超过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收入额的20%。
王某应纳税所得额=(20000+4000)*(1-20%)=19200元
王某应交个人所得税=19200*20%=3840元
级数 每次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20 000元部分 20 0
2 超过20 000 至 50 000元部分 30 2000
3 超过50 000元部分 40 7000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7900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上海旋风骑士2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南宁热带风暴6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天津金色童年5分钟前提交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