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从1919年到1949年的具体历史
中国1919年-1949年为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历史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1919~1927)
这一阶段被称为“大革命”时期,1924~1927年为国民革命时期,其中1926~1927年为北伐战争时期。
1919年爆发的五四运动成为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开端,并直接促成1921年7月23日中国共产党的成立,新民主主义革命拥有了坚强的领导核心。此后,中国共产党不断发起工人暴动,反抗北洋政府统治。
1924年国民党“一大”后,国民党与共产党实现第一次合作,促成1926年开始的北伐战争的胜利进行。1927年,在国民党右派的破坏和中共内部右倾错误思想的影响下,接连出现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和七一五反革命政变,第一次国共合作破裂,国民大革命宣告失败。
第二阶段(1927~1937)
这一阶段被称为“土地革命”时期。
由1927年8月1日南昌起义开始,中国共产党代表人民群众打响了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动统治的第一枪。秋收起义后,确定了“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革命道路,开辟了以井冈山为代表的无数农村革命根据地,并成功粉碎国民党数次“围剿”。
1933年由于王明"左倾"错误路线影响,第五次反围剿失败,1934年10月开始工农红军被迫进行长征。1936年10月三大主力会师甘肃会宁,标志着长征的胜利结束。
在此期间,日本发动九一八事变,侵占了中国东北并虎视眈眈、不断向南推进。中共主张停止内战,一致抗战;而国民党为了稳固政权采取了“攘外必先安内”的不抵抗政策,最终导致国土沦丧。1936年西安事变和平解决后,国共第二次合作初步形成。
第三阶段(1937~1945)
这一阶段被称为“抗日战争” 时期。
1931年9月18日,以“九一八事变”为起点,中国人民进入了艰苦卓绝的十四年抗战时期。以国共第二次合作为代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形成,全国人民团结一心,最终打败了日本侵略者,维护了国家的主权独立,极大地提高了国际地位。中国在此后成为联合国安理会五大常任理事国之一。
第四阶段(1945~1949)
这一阶段被称为“解放战争”时期。
1945年抗战胜利后,国共进行重庆谈判,签订关于和平建国问题的协定(即“《双十协定》”)。1946年,蒋介石撕毁《双十协定》,发动内战。
在中国共产党的英明领导和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下,解放战争最终获得胜利,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了除台湾、西藏以及港澳以外全部的大陆领土(1951年西藏和平解放,香港和澳门分别于1997、1999年回归祖国)。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标志着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基本胜利。
扩展资料
1919-1949年这三十年是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探索的三十年。在这期间,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结束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在中国的统治,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新中国。
数千年来,中国的历史是极少数剥削者统治广大劳动人民的历史;近百年来,西方资本主义列强又凭借坚船利炮,把中国一步步拖入半殖民地和半封建社会的深渊。辛亥革命虽然推翻了在中国延续了两千多年的封建专制制度,但是却并没有改变中国半殖民地和半封建社会的社会性质。
中国人民为了自由、民主、独立和统一整整奋斗了一个世纪,最终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取得了中国民主革命的伟大胜利。从此,劳动人民成了新中国的主人。这是中国历史上的伟大转折点,标志着中国社会进入了新的时期。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新民主主义革命
1919---1949年的历史可以划分为这样几个阶段:
1.1919到1927年4月以前,统治中国的是北洋政府。五四运动、中国共产党的成立、国共第一次合作以及北伐战争都发生在这一时期。
2.1927年4月起到1949年4月属于国民政府统治时期。这个阶段包括:
1927---1936年国共两党十年内战、
1931---1945年日本侵华战争、
1937年国共两党实现第二次合作
1945年国共两党重庆谈判
1946---1949年解放战争。
1.1919到1927年4月以前,统治中国的是北洋政府。五四运动、中国共产党的成立、国共第一次合作以及北伐战争都发生在这一时期。
2.1927年4月起到1949年4月属于国民政府统治时期。这个阶段包括:
1927---1936年国共两党十年内战、
1931---1945年日本侵华战争、
1937年国共两党实现第二次合作
1945年国共两党重庆谈判
1946---1949年解放战争。
1927~1937被称为“土地革命”时期。
1937~1945被称为“抗日战争” 时期。
1945~1949被称为“解放战争”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