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windows xp下文件和文件夹的命名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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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dows XP文件和文件夹命名规则如下:
(1)在文件或文件夹名中,最多可用255个字符,其中包含驱动器名、路径名、主文件名和扩展名4个部分。
(2)每个文件都有3个字符的文件扩展名,可以标识文件的类型、常用文件扩展。
(3)文件名或文件夹名中不可以出现以下字符:\/:※?”<>|。
(4)查找文件名或文件夹名时可以使用通配符※和“?”。
(5)文件名和文件夹名中可以使用汉字和空格,但空格不可以作为文件名的开头字符或单独作为文件名。
(6)可以使用多分隔符的名字,但只有最后一个分隔符后面的部分是文件的扩展名。
(1)在文件或文件夹名中,最多可用255个字符,其中包含驱动器名、路径名、主文件名和扩展名4个部分。
(2)每个文件都有3个字符的文件扩展名,可以标识文件的类型、常用文件扩展。
(3)文件名或文件夹名中不可以出现以下字符:\/:※?”<>|。
(4)查找文件名或文件夹名时可以使用通配符※和“?”。
(5)文件名和文件夹名中可以使用汉字和空格,但空格不可以作为文件名的开头字符或单独作为文件名。
(6)可以使用多分隔符的名字,但只有最后一个分隔符后面的部分是文件的扩展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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