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国家最高元首为什么是英国女王?
加拿大国家最高元首只是名义山的英国女皇,因为加拿大曾是英国的殖民地,早期由英国和法国登陆了北美洲的加拿大。后来打仗争地盘,最后英国人赢了。所以早期的加拿大是英国的殖民地。自然加拿大的最高首领是英女王。后来加拿大独立为一个国家。虽不是英国殖民地,但仍属英联邦制国家。现在的情况是这样的,名义上英女王仍然是加拿大的最高首领,女王会任命一位加拿大人来代表她在加拿大的权利地位,就是总督。女王与总督都是象征意义上的,不掌握实权。
加拿大总督只拥有象征式权力,例如担任加拿大三军总司令等,但职责没有什么真正的政治权力。大多数的政治权力都是属于加拿大政府,由总理领导。一般来说,加拿大总督所有的决定都要根据总理的“提议”,跟英国的西敏制传统一样的。虽然英国君主是加拿大的元首,英国政府没有权力向加拿大总督作出任何“提议”而干涉加拿大的内政。加拿大总督的府邸是首都渥太华的Rideau Hall。由1952年起,所有加拿大总督都是加拿大公民。
扩展资料:
英国君主是英国及英国海外领地的国家元首,现在的男性君主称为国王(King),女性君主称为女王(Queen)。现任的君主是1952年2月6日确定并于1953年6月2日正式登基加冕的伊丽莎白二世女王。英国女皇的全名是托上帝洪福,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与其属土及领地之女王伊莉莎白二世,英联邦元首,国教(圣公会)信仰的保护者。
这代表英国的女王不仅仅是英国的女王还是: 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英王兼任库克群岛的元首)、安提瓜和巴布达、巴哈马、巴巴多斯、伯利兹、格林纳达、牙买加、巴布亚新几内亚、圣基茨和尼维斯、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圣卢西亚、所罗门群岛、图瓦卢的女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加拿大总督
加拿大是一个主权国家不是英国殖民地。但是加拿大是英联邦国家中的一员。英联邦元首为伊丽莎白二世女王,同时身兼包括英国在内的16个英联邦王国的国家元首(仅名义上,并无实权)。
英联邦王国是对英联邦中奉英国君主为国家元首的君主立宪制国家的专称,除英国外,有15个国家以英王为元首:
安提瓜和巴布达、澳大利亚、巴哈马、巴巴多斯、伯利兹、加拿大、格林纳达、牙买加、新西兰、巴布亚新几内亚、圣基茨和尼维斯、圣卢西亚、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所罗门群岛、图瓦卢。
英联邦王国16国所辖的领土面积总共约合1880万平方公里,人口数共约1.34亿。在英国以外的英联邦王国,英女王会依据该国总理的提名,任命一位总督,作为自己的全权代表。
而澳大利亚各州的总督和加拿大各省的副总督,也是英女王在当地全权代表。这些官员可以执行的权利,不但与君主立宪制度之下的君主相若。
扩展资料: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英国势力遭到削弱,各殖民地人民纷纷要求独立,兴起民族解放运动,本土与自治领之间的矛盾也日益加剧,殖民体系渐趋瓦解。
为挽救颓势,1926年,英国被迫承认自治领在内政外交方面获得独立。自治领与宗主国以“共同忠于(英国)国王”而组成英联邦,双方权利平等,互不隶属。
对于留在英联邦内的成员国,以前作为英国的殖民地,接受的是英国的语言、文化、政治制度,甚至宗教信仰,已经比较认同英国带给他们的这些东西。
刚独立后还是要找个靠山作为依靠,虽然英国已经不是曾经的“日不落帝国”,但帝国的“余威”还是有的,万一遭到其他国家欺负,可以找到组织寻求庇护。
另外加入英联邦可以享受很多好处,如国际合作、经济合作、关税互惠、经济援助、学历互认、护照免签等。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英联邦
希望对你有帮助!
2012-07-31
加拿大现在也是独立主权国家,国家政体是君主制,所以国家元首是加拿大君主,只不过加拿大君主和英国君主是同一个人。事实上,英国女王在加拿大的头衔就是加拿大女王,和英国是没有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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