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体检过不了就不能上大学吗?查出来有乙肝,怎么办
不是的。可以上大学。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一大项,第5小项的规定: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乙肝不属于肝功能不正常者。
拓展资料:
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厅(教委)、卫生厅(局),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按照《食品安全法》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的要求,现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涉及乙肝检查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附件)中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不能录取学前教育、航海技术、飞行技术、面点工艺、西餐工艺、烹饪与营养、烹饪工艺、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的限制。
二、取消乙肝项目检测,即乙肝病毒感染标志物检测,包括乙肝病毒表面抗原、乙肝病毒表面抗体、乙肝病毒e抗原、乙肝病毒e抗体、乙肝病毒核心抗体和乙肝病毒脱氧核糖核苷酸检测等,俗称"乙肝五项"和HBV-DNA检测;继续保留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简称转氨酶)检测作为体检项目。如果受检者转氨酶正常,不得进行乙肝项目检测;如果转氨酶异常,可进一步明确诊断。
三、研究生招生对学生的入学身体检查,严格按上述规定执行。
四、请各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据此规范入学体检表格内容。
五、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将本通知转发至本地区所有普通高等学校和研究生招生单位。
六、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
二O一三年二月二十日
1、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文件)的规定,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如果有某些地方不合格,就不能报考相应类型的大学,比如近视眼不能报考航空院校、军事院校。但可以报考其他普通学校。
2、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一大项,第5小项的规定: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乙肝不属于肝功能不正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