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伦敦奥运会乒乓球女子决赛裁判员是谁?名字?国家?
推荐于2016-01-11 · 知道合伙人教育行家
2012年伦敦奥运会乒乓球女子决赛时的裁判员如下:
1、裁判员来自意大利的Paola BONGELLI
2、副裁判员来自韩国的PARK In Sook
另外,裁判长是来自德国的 Michael ZWIPP。
2012年8月1日伦敦奥运会乒乓球女单决赛,丁宁的下蹲砍式发球背当执裁判莫名其妙的判罚违例,无辜丢4分的丁宁大受影响最终气势被李晓霞压过,收获银牌。赛后,丁宁流下了委屈的泪水。
拓展:
一、国际乒联制定的关于乒乓球发球规则
2.6 发 球
2.6.1 发球开始时,球自然地置于不执拍手的手掌上,手掌张开,保持静止。
2.6.2 发球员须用手把球几乎垂直地向上抛起,不得使球旋转,并使球在离开不执拍手的手掌之后上升不少于16厘米,球下降到被击出前不能碰到任何物体。
2.6.3 当球从抛起的最高点下降时,发球员方可击球,使球首先触及本方台区,然后越过或绕过球网装置,再触及接发球员的台区。在双打中,球应先后触及发球员和接发球员的右半区。
2.6.4 从发球开始,到球被击出,球要始终在比赛台面的水平面之上和发球员的端线以外;而且从接发球方看,球不能被发球员或其双打同伴的身体或他们所穿戴(带)的任何物品挡住。
2.6.5 球一旦被抛起,发球员的不执拍手臂应立即从球和球网之间的空间移开。
球和球网之间的空间由球和球网及其向上的延伸来界定。
2.6.6 运动员发球时,有责任让让裁判员或副裁判员确信他的发球符合规则的要求,且裁判员或副裁判员均可判定发球不合法。
2.6.6.1如果裁判员或副裁判员对发球的合法性不确定,在一场比赛中第一次出现时,可以中断比赛并警告发球方。但此后如该运动员或其双打同伴的发球不是明显合法,将被判发球违例。
2.6.7 运动员因身体伤病而不能严格遵守合法发球的某些规定时,可由裁判员作出决定免于执行。
二、国际乒联关于发球抛起的标准(如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