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cd财富网是诈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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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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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网上搜的,这是看看这封信吧
在网上看到一封信可以参考了。。。
ABCD财富网骗局受害者的公开信
由商务部国际贸易与经济研究院、农业部农业贸易促进中心、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绿色和谐基金、ABCD国际企业集团共同主办的《21世纪农商论坛》于2011年5月在京召开。
【主持人】
许戈辉:凤凰卫视著名主持人
【对话嘉宾】
龙永图:中国入世首席谈判代表、博鳌亚洲论坛原秘书长
汤 敏:国务院参事、著名经济学家、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委员会副主席、友成企业家扶贫基金会常务理事长
谢 扬: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巡视员、研究员
倪洪兴:农业部农业贸易促进中心主任、中国国际贸促会农业行业分会秘书长
张育林:商务部研究院流通战略研究部主任
2011年是我国加入WTO组织十周年。加入WTO标志着我国对外开放进入了一个新阶段。论坛就中国入世后农业发展状况,产业结构转变及产业升级所带来的机遇和挑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正是由于商务部国际贸易与经济研究院、农业部农业贸易促进中心、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绿色和谐基金与ABCD公司的联合举办,以及中央二套、和北京台等的报道,尤其是随之与公安部的联网。全国人民深信不疑,为支持国家工业发展,拉亲戚拉朋友纷纷投资,卖房的、卖车的、贷款的、借来的,投资者的金额有几万,几十万,几百万的。可是短短的几个月后, ABCD的农业投资项目被定性成了传销。
现在公安把农业投资说成传销,这不能被广大投资者接受。
一、公安公布的案情只通报了推荐投资人所得公司的返利,奖金这一环节,却没有提到整个农业投资其他方面的内容,但全国80%的投资者只是凭投资额多少分别获得公司的收益,这个大环节肯定不是传销,公安没有谈到这个环节;如果是促销,其案情应该是每个投资者必须发展下线才有收益,而农业投资项目,每个投资者不要发展下线可以获得收益,这与传销有区别。
二、我们是由政府举办农商论坛,政府官员推荐下才去投资的,投资者的金额有几万,几十万,几百万的,这与真正传销的会员费有区别,真正的传销只要一次性交固定的金额。
三、公安也没有谈到公司总裁比尔卡特,只公布说是中国人搞传销,这也不符情理。
四、即使有的投资者推荐了别人投资而获得公司经营项目的一个小小的环节,相当于广告费,属正常的。
换个角度说传销是见不得光的,但是这个项目从开始宣传到运作,一直是在官方媒体是进行宣传的,最起码是我们在电视、电脑上能看到的,最高层的人搞的什么勾当我们不清楚,但是,宣传的载体和运作的手段在我们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中都不应是传销模式。我国法律最新规定:投资经济模式绝不是传销!
一个行业或一种经济模式是不是“传销”,是不是违法,其实你我个人谁说了都不算,各类传闻更不足信,哪怕传得再甚嚣尘上,最终都得听国家法律的。不然就成了一群法盲或以讹传讹、乱扣帽子,或不懂装懂、自以为是,甚至编造法律名词,这是一种对己对人很不负责的行为。正在我国以创享及广西为代表的中西部九省区蓬勃发展的消费投资经济模式(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称为纯资本投资行业、中共北海市委、市政府称为消费投资经济模式、经济专家称为合伙私募项目,行业自称自愿连锁经营行业)被许多人严重曲解,误传为“传销”,并且闻“传”色变。那么,到底什么是“传销”?我国法律对“传销”究竟是怎么界定的?请看——
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同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0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该修正案在原《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该条之一:
“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钱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是我国法律关于界定什么是传销活动的最新规定,我们来分析一下这条法律规定。
按照这条法律规定,只有“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钱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才能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而上述法律表述中,实际上包含了内容、形式、手段、结果这四个法律要件。也就是说,要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必须同时具备这四个法律要件,缺了其中任何一个要件,这个罪名就不能成立。
如今公安抓捕了这个公司的领导人定性为传销,确认这是虚构投资项目,冒充四大粮商的骗子公司,我这些真正的投资人不能接受这个罪名,我们是看了媒体论坛比尔等人宣传,才投资的,既然公安查明真相这个ABCD投资项目是虚构的,那么这是典型的诈骗。没有当时的“21世纪农商论坛”的公开展播,把ABCD项目引进中国,如何会有那么多的投资者把砸锅卖铁的钱都投进去?请问北京的演播厅是“传销”“诈骗”分子可以随便进去的?论坛里出现的那么多国家级的大人物难道也能轻而易举被骗子骗到演播厅?我们这些投资人全是这场骗局的受害者,我们呼吁请求,相关部门追查和公布详细案情要我们上当受骗的农商论坛谁策划的,和ABCD国际集团总裁比尔凯特的真实身份,严惩骗局的主谋,退还受害者投资款!
我们8万余位投资者来自全国各地,我们保证以上叙述事实绝对清楚、真实,恳请社会新闻媒体及所有正义人士帮帮我们,将此事公布于众,追究犯罪分子的法律责任,维护我们的正当权利,还社会一个公道!
不胜感激!
在网上看到一封信可以参考了。。。
ABCD财富网骗局受害者的公开信
由商务部国际贸易与经济研究院、农业部农业贸易促进中心、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绿色和谐基金、ABCD国际企业集团共同主办的《21世纪农商论坛》于2011年5月在京召开。
【主持人】
许戈辉:凤凰卫视著名主持人
【对话嘉宾】
龙永图:中国入世首席谈判代表、博鳌亚洲论坛原秘书长
汤 敏:国务院参事、著名经济学家、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委员会副主席、友成企业家扶贫基金会常务理事长
谢 扬: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巡视员、研究员
倪洪兴:农业部农业贸易促进中心主任、中国国际贸促会农业行业分会秘书长
张育林:商务部研究院流通战略研究部主任
2011年是我国加入WTO组织十周年。加入WTO标志着我国对外开放进入了一个新阶段。论坛就中国入世后农业发展状况,产业结构转变及产业升级所带来的机遇和挑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正是由于商务部国际贸易与经济研究院、农业部农业贸易促进中心、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绿色和谐基金与ABCD公司的联合举办,以及中央二套、和北京台等的报道,尤其是随之与公安部的联网。全国人民深信不疑,为支持国家工业发展,拉亲戚拉朋友纷纷投资,卖房的、卖车的、贷款的、借来的,投资者的金额有几万,几十万,几百万的。可是短短的几个月后, ABCD的农业投资项目被定性成了传销。
现在公安把农业投资说成传销,这不能被广大投资者接受。
一、公安公布的案情只通报了推荐投资人所得公司的返利,奖金这一环节,却没有提到整个农业投资其他方面的内容,但全国80%的投资者只是凭投资额多少分别获得公司的收益,这个大环节肯定不是传销,公安没有谈到这个环节;如果是促销,其案情应该是每个投资者必须发展下线才有收益,而农业投资项目,每个投资者不要发展下线可以获得收益,这与传销有区别。
二、我们是由政府举办农商论坛,政府官员推荐下才去投资的,投资者的金额有几万,几十万,几百万的,这与真正传销的会员费有区别,真正的传销只要一次性交固定的金额。
三、公安也没有谈到公司总裁比尔卡特,只公布说是中国人搞传销,这也不符情理。
四、即使有的投资者推荐了别人投资而获得公司经营项目的一个小小的环节,相当于广告费,属正常的。
换个角度说传销是见不得光的,但是这个项目从开始宣传到运作,一直是在官方媒体是进行宣传的,最起码是我们在电视、电脑上能看到的,最高层的人搞的什么勾当我们不清楚,但是,宣传的载体和运作的手段在我们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中都不应是传销模式。我国法律最新规定:投资经济模式绝不是传销!
一个行业或一种经济模式是不是“传销”,是不是违法,其实你我个人谁说了都不算,各类传闻更不足信,哪怕传得再甚嚣尘上,最终都得听国家法律的。不然就成了一群法盲或以讹传讹、乱扣帽子,或不懂装懂、自以为是,甚至编造法律名词,这是一种对己对人很不负责的行为。正在我国以创享及广西为代表的中西部九省区蓬勃发展的消费投资经济模式(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称为纯资本投资行业、中共北海市委、市政府称为消费投资经济模式、经济专家称为合伙私募项目,行业自称自愿连锁经营行业)被许多人严重曲解,误传为“传销”,并且闻“传”色变。那么,到底什么是“传销”?我国法律对“传销”究竟是怎么界定的?请看——
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同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0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该修正案在原《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该条之一:
“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钱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是我国法律关于界定什么是传销活动的最新规定,我们来分析一下这条法律规定。
按照这条法律规定,只有“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钱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才能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而上述法律表述中,实际上包含了内容、形式、手段、结果这四个法律要件。也就是说,要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必须同时具备这四个法律要件,缺了其中任何一个要件,这个罪名就不能成立。
如今公安抓捕了这个公司的领导人定性为传销,确认这是虚构投资项目,冒充四大粮商的骗子公司,我这些真正的投资人不能接受这个罪名,我们是看了媒体论坛比尔等人宣传,才投资的,既然公安查明真相这个ABCD投资项目是虚构的,那么这是典型的诈骗。没有当时的“21世纪农商论坛”的公开展播,把ABCD项目引进中国,如何会有那么多的投资者把砸锅卖铁的钱都投进去?请问北京的演播厅是“传销”“诈骗”分子可以随便进去的?论坛里出现的那么多国家级的大人物难道也能轻而易举被骗子骗到演播厅?我们这些投资人全是这场骗局的受害者,我们呼吁请求,相关部门追查和公布详细案情要我们上当受骗的农商论坛谁策划的,和ABCD国际集团总裁比尔凯特的真实身份,严惩骗局的主谋,退还受害者投资款!
我们8万余位投资者来自全国各地,我们保证以上叙述事实绝对清楚、真实,恳请社会新闻媒体及所有正义人士帮帮我们,将此事公布于众,追究犯罪分子的法律责任,维护我们的正当权利,还社会一个公道!
不胜感激!
上海银发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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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发企服集团,深耕海、内外企服行业16年+,累计服务企业30000+,除了国内内资、外资企业全生命周期、疑难杂症业务以外,擅长海外公司全生命周期的服务,比如:中国香港、新加坡、英国、美国、德国、BVI、开曼群岛国家等20多个国家及地区。开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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