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加镇的历史悠久
富加镇驻地富加场,系富加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原名“九井坳”(此处有九口井而名)。据传:元朝末年,先有潘姓来此搭棚设店,摆摊谋生,人称“潘家店”。后有傅姓来此立店经营,众称“傅家店”。两店对立,相互竞争,潘姓衰落,傅姓兴旺。 至清朝末年,广东、江西、贵州、广西、福建、湖南等省的人陆续来此建店经商,修庙立会,兴建广东馆、江西馆、贵州馆、吉安馆、福建馆、川主庙、老居庙、禹王宫、万寿宫等。由于店多,自然形成集市。而傅姓人多势大,生兴隆,且地盘多属傅姓名下,并把持川主庙会会权(客馆的集权机构),在盂蓝会期(农历七月十五)经各省会首总理人员商议,取名为“傅家场”。
嘉庆年间,县官马百龄来此巡视,指出:以姓氏命名场名,恐引起族别斗争,故将“傅家场”更名为“富加场”。
富加镇历属仁寿管辖。早在清朝雍正五年,富加属仁寿夏安乡第三甲。宣统自治期间,仁寿分九镇八乡,属富加乡。 民国一至二十三年实行区团保制,属富加区团保。
民国二十四至二十八年实行联保制,属富加联保的东联保和西联保一部份。民国二十九年至三十八年实行乡保制(乡下分保,保下分甲),富加乡单独建制,乡公所设在富加镇。
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富加解放,一九五零年富加乡人民政府成立。
一九五三年建立富加镇人民政府。
人民公社在一九六二年又命名为富加人民公社,一九八四年更名为富加乡人民政府。同年,经省政府[1984]104号文件批准建立富加镇人民政府,实行镇管村。
一九九二年撤乡并镇,将新付乡9村95个经济社整体并入富加。二00五年体制改革,又将五福乡、花房乡整体并入富加镇构成现有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