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事诉讼,我作为原告,在开庭时如果不出庭,让律师出庭,对官司有没有实质的影响?会不会对我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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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20 · 知道合伙人法律行家

知道合伙人法律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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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律协委员,江苏智和律师事务所创始人。精于刑事辩护、经济、交通事故、工伤赔偿等法律事务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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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中,如果原告在开庭时不出庭,让律师出庭,如果你对代理律师是特别授权的,则对官司一般不会有实质的影响,也不会对原告不利,但是,如果案情比较复杂,或你没有向代理律师交待清楚全部事实经过的,还是应该自己也出庭的。具体是否需要出庭,建议在开庭前具体和律师详细协商确定。
另外,如果是离婚诉讼的,按照法律规定,原告必须本人出庭,不能全权委托代理律师出庭而自己不出庭。
另外,如果是离婚诉讼的,按照法律规定,原告必须本人出庭,不能全权委托代理律师出庭而自己不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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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律师出庭的话,你的律师会让你签署两份授权委托书,就代理权限而言,分为一般代理和特别授权。若是一般代理,对于一些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的事项,只有你可以做,而你的律师没有这方面的权限;而若是特别授权的话,你的律师会在庭上全权代表你出庭应诉。你出庭与否首先取决于你给你所请律师的代理权限范围,但对于整个案子来说,不存在利与不利,因为律师都有自己的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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