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在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守规则,履专责,严自律,树新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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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刀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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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12 · 每个回答都超有意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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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纪委的职责和任务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四十四条对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职责和任务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要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检查做首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和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
根据《党章》的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机关有五大职责和任务:第一项职责和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亏胡型的其他党内法规。从这个层面来看,可以说党的各级纪律检查机关就是我们党内的“执法”机关,我们的案件检查室就是侦察机关,案件审理室就是审判机关。以《党章》为基本原则的党的纪律是党内“法规”,是全党的行动准则。党的纪律维护固然要靠党员的党组织的自觉性,但也要靠专门机关加以维护,靠一个强有力的机关来保障。党的纪检检查机关就承担着维护党章及党内其他法规的职责,而维护的主要手段就是检查处理违纪案件,纪委就是专司执行党纪的机关,就是这样一个在党内承担“执法”任务的专门机关。
第二项职责和任务是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从这项职责和任务来看,党的各级纪律检查机关又是党内的专门监督机关。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对于党组织和党员实施有效的监督,是维护党的纪律的重要方面,也是防止和克服党内各种不良倾向、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纯洁党的组织的重要保证。2003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颁布实施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条例》的第八条对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内监督中的职责和任务作了以下规定: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中央纪委在中央委员会领导下,党的地方各级纪委和基层纪委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领导下,在党内监督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一)协助同级党的委员会组织协调党内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对党内监督工作的督促检查;
(二)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 (三)检查和处销猜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四)向同级党委和上一级纪委报告党内监督工作情况,提出建议,依照权限组织起草、制定有关规定和制度,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五)受理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行为的检举和党员的控告、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派出的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监督职责。
纪委对派驻纪检组实行统一管理。派驻纪检组按照有关规定对驻在部门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
党的地方和部门纪委、党组纪检组可以直接向上级纪委报告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发生的重大问题。
第三项职责和任务是: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从这项工作来看看,纪委又是协助同级党委加强党风建设的职能机关,扮演着组织协调的角色。协助同级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就是根据党委有关指导方针,具体部署,贯彻党委有关决定,检查觉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纠正和处理所发生的不正之风,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新形势下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进一步密切党和群众的关系,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第四项职责和任务是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从这项职责和任务来看,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是对党员进行党纪教育的机关。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作为维护和执行党纪的机关,不仅要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的案件,严肃执行党的纪律,而且要做好对党员的纪律教育工作,增强党员维护党纪的自觉性,使党员能够按党的纪律规范自己的行为,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经常有针对地对党员进行纪律教育,以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做到警钟长鸣,扶正祛邪,积以时日,成效自见。
第五项职责和任务是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从这项职责和任务来看,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又是党员权利的重要保障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通过受理党员的推行和申诉,通过检查党的组织及其成员侵犯党员权利的行为,来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受侵犯。《党章》第四条对党员享有的权利作了如下规定:(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七)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
保障党员权利,是发展党内民主的重要体现,任何侵犯党员民主权利的行为,都是违反党的纪律的,都是要受到追究的。
二、关于监督问题
(一)监督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古今中外铁的事实都充分说明,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现实生活中出现的腐败分子大多是由于未对其权力进行严格的监督所致,权力失去控制必然带来祸害,因此,监督是绝对必要的。由于任何一个掌权者的思想都是公与私的矛盾的统一体,对任何一个掌权者来讲,都不能排除以权谋私的可能性。社会公共权力的特殊效应,决定了对任何人手中的权力都要加以限制,不受限制的权力必然导致对权力的滥用,必然会导致腐败,这是社会生活中铁的定律,在有国家权力的社会里,无数事实证明了这一点。如:泰国前总理他信贪污案(泰国检察机关认定泰国前总理他信在2003任职期间,为一宗高达7亿多泰铢的土地交易提供方便,并从中获利)、意大利3位前总理克拉克西(1994年7月,意大利米兰法院宣布,克拉克西和马尔泰利在任意大利社会党的书记和副书记期间,参与原安布罗夏诺银行欺诈倒闭案,该银行曾其行贿700万美元,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8年半)、安德烈奥蒂(意大利法庭2002年11月以谋杀罪判处前总理朱利奥〃安德烈奥蒂入狱24年。法庭此次认定,安德烈奥蒂的几名助手和黑手党党徒合谋杀死了将要揭发他丑闻的记者佩科雷利)、贝卢斯科尼(2007年3月,意大利前贝卢斯科尼被指控向法官行贿以防止他的商业对手接管食品公司SME)案,美国“水门”事件(民主党全国总部当时所在地水门大厦。原本因结束越战有功而连任的尼克松因此事垮台水门事件(Watergate scandal,或译水门丑闻)是美国历史上最不光彩的政治丑闻之一。其对美国本国历史以及整个国际新闻界都有着长远的影响。水门事件之后,每当国家领导人遭遇执政危机或执政丑闻,便通常会被国际新闻界冠之以“门”(gate)的名称,如“伊朗门”、“拉链门”、“虐囚门”等。在1972年的总统大选中,为了取得民主党内部竞选策略的情报,1972年6月17日,以美国共和党尼克松竞选班子的首席安全问题顾问詹姆斯〃麦科德(James W.McCord, Jr.)为首的5人闯入位于华盛顿水门大厦的民主党全国委员会办公室,在安装窃听器并偷拍有关文件时,当场被捕。事件发生后尼克松曾一度竭力掩盖开脱,但在随后对这一案件的继续调查中,尼克松政府里的许多人被陆续揭发出来,并直接涉及到尼克松本人,从而引发了严重的宪法危机。1973年10月20日尼克松为了要罢免要求他交出证据的特别检察官,迫使拒绝解任特别检察官的司法部长辞职,司法次长继任司法部长後,又因为拒绝罢免这位特别检察官而辞职,最後第三任司法部长才答应罢免特别检察官,尼克松更动员FBI封锁特别检察官及司法长官、次长的办公室,宣布废除特别联邦检察局,把此案的调查权移回司法部。面对尼克松滥用行政权力来维护自己,招来国民严重指责。10月31日,美国众议院决定由该院司法委员会负责调查、搜集尼克松的罪证,为弹劾尼克松作准备。1974年6月25日,司法委员会决定公布与弹劾尼克松有关的全部证据。7月底,司法委员会陆续通过了三项弹劾尼克松的条款。尼克松于8月8日宣布将于次日辞职,从而成为美国历史上首位辞职的总统。从1972年6月17日詹姆斯〃麦科德等5人闯入位于水门大厦的民主党全国总部开始,一直到1974年8月9日尼克松总统辞职,《华盛顿邮报》的两位记者鲍勃〃伍德沃德和卡尔〃伯恩斯坦(Carl Bernstein)对整个事件进行了一系列的跟踪报道,正是由于他们报道的内幕消息揭露了白宫与水门事件之间的联系,从而最终促使了尼克松的辞职。在水门事件的大部分案情被揭露之后,鲍勃〃伍德沃德和卡尔〃伯恩斯坦于1974年和1976年先后出版了两本关于水门事件内幕的书《总统班底》(All the President's Men,又译《惊天大阴谋》)和《最后的日子》(The Final Days),两位记者在书中详细记录了采访、报道以及挖掘整个事件的全部过程),海峡对岸的台湾地区前领导人陈水扁家族洗钱案(陈水扁家族疑似洗钱地点已涉及13个国家和地区,妻子吴淑珍涉嫌动用至少超过百人的账户洗钱。陈水扁的一个海外账户中有7亿新台币,还有一个账户中有16亿新台币,所涉案件如:“ECT高速公路电子收费系统回扣案”、“SOGO礼券案”、“台开内线交易案”、“公务机要费案”、“二次金改回扣案”、“巴新假建交真A钱案”、“诽谤案”…)等。因此,中国共产党在总结世界各国政党执政的经验和教训后,于2003年出台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这在世界政党史上还是第一部有关党内监督的法规。《党内监督条例》的核心问题就是制约权力,监督的重点就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人。这一点在《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已作出了明确地规定。党内监督的主要内容有哪些呢?《党内监督条例》第四条也作出了明确规定。党内监督的主要内容是:(一)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情况;(二)遵守宪法、法律,坚持依法执政的情况;(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四)保障党员权利的情况;(五)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情况;(六)密切联系群众,实现、维护、发展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情况;(七)廉洁自律和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
(二)监督的依据和原则
1、平等原则。按照《党章》的规定,每一个党员在党内活动中,都享有同等的民主权利,这是我们党的性质所决定的。党内监督如果违背这一原则,那么党内监督活动的性质就会发生变化,甚至会由一种在民主基础上的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活动演变为压制不同意见、独断专行的活动。平等的原则还应体现在监督的标准和依据的一致性上。
2、公开原则。公开是监督的前提,没有公开监督者就没有知情权,就不可能进行正常的有效的监督。因此,这就要求除了涉及党的机密外,党内的一切活动都应当公开。
3、群众性原则。俗话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党内监督必须充分依靠群众,如果离开了广大党内群众,党内监督就失去了基础性和有效性。因此,我们必须把动员和阻止群众作为党内监督的一项重要工作来进行。同时,还要通过恰当的方式,把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借助人民群众的力量推动党内监督工作的开展。
4、保护正当权力原则。监督者和被监督者构成了党内监督活动的两个基本方面,无论是监督者还是被监督者,都是依据其所享受的各种民主权利去参加监督活动的。因此,只有保护监督者的民主权利,才能使监督者排除干扰,免遭打击报复,更好地履行监督的职责;只有保护被监督者的民主权利,才能使被监督者正真具有解释、申辩的充分自由,从而免遭诬陷或不恰当的处理。
5、以权制权的原则。监督实质上就是一种制约权力的活动,而权力只有靠权力才性的能够得到有效的制约。对党员领导干部当然要进行经常教育,但是,当掌权者利用手中的权力进行腐败活动时,仅靠教育的手段是远远不够的,也不可能解决问题。在这种情况下,监督者就必须有足够的权力去制止被监督者滥用权力的活动。
(三)纪检监察干部应具备的素质
纪检监察干部应具备的素质主要是指纪检监察干部在政治、思想、文化、心理等方面素质的总和。
纪检监察干部在政治上应具备较强的政治意识,较强的政策法治观念,工作中做到秉公执纪、刚正不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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