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国公约》是不是《四国条约》和《五国海军条约》的
2个回答
展开全部
不是。
《九国公约》,全称《九国关于中国事件应适用各原则及政策之条约》。是1921年11月12日至1922年2月6日,美国、英国、日本、法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葡萄牙、中国九国在美国首都华盛顿举行的国际会议。中国政府时值颜惠庆内阁,派出施肇基、顾维钧、王宠惠三人为全权代表,余日章、蒋梦麟为国民代表,朱佛定为秘书,共130多人组成的庞大代表团出席。原计划还有广州政府外交次长伍朝枢为代表,但是孙中山不承认北京政府,要求自派不遂,伍朝枢未赴。
《四国条约》是美、英、日、法国四国在1921年12月13日签订的《关于太平洋区域岛屿属地和领地的条约》,有效期十年。
《五国海军条约》即《美英法意日五国关于限制海军军备条约》,于1922年2月6日签字。条约有效期至1936年12月31日。
《九国公约》,全称《九国关于中国事件应适用各原则及政策之条约》。是1921年11月12日至1922年2月6日,美国、英国、日本、法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葡萄牙、中国九国在美国首都华盛顿举行的国际会议。中国政府时值颜惠庆内阁,派出施肇基、顾维钧、王宠惠三人为全权代表,余日章、蒋梦麟为国民代表,朱佛定为秘书,共130多人组成的庞大代表团出席。原计划还有广州政府外交次长伍朝枢为代表,但是孙中山不承认北京政府,要求自派不遂,伍朝枢未赴。
《四国条约》是美、英、日、法国四国在1921年12月13日签订的《关于太平洋区域岛屿属地和领地的条约》,有效期十年。
《五国海军条约》即《美英法意日五国关于限制海军军备条约》,于1922年2月6日签字。条约有效期至1936年12月31日。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