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新购房取得产权证满多久才可转让?
成都新购房取得产权证满三年后才可以转让交易。
根据成都市政府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通知》第四按条 在我市其他区(市)县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购房人应具有本市户籍,或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
第四条 夫妻双方离异后,任一家庭成员两年内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户的,不得作为单独家庭购房。
第五条 在全市范围内新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
扩展资料:
《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参考资料来源:成都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通知
取得产权证满三年才可转让,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有购地不建、建而不售等捂盘惜售行为,不得以虚假装修、虚高装修价格等变相提高房价。达到商品房预售条件未在30日内申请预售许可或不接受预售申报价格指导的,房管部门可在1年内不受理其预售许可申请。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不得提供或与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合作提供首付贷、假按揭、赎楼贷、尾款贷等违法违规金融产品和服务,不得进行或协助进行虚假房屋交易。
不得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协助伪造收入证明,不得挪用或协助挪用商品房预售款、存量房交易资金,不得违背房地产真实价值进行评估协助进行高估骗贷。
扩展资料
各银行业机构要加强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管理,督促支行网点严格遵守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及自律机制确定的自律要求,不得投机炒房行为提供贷款支持。
不得违规为不具有购房资格的购房人发放住房贷款,不得违反住房贷款条件、贷款比例发放贷款,不得违反商品住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划付商品住房预售款,对支行网点违反相关规定的,纠正、严肃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四川新闻网-限购区域购房 取得产权证满三年才可转让
满三年才可转让。
成都市再次出台限购新政,以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及住房信贷业务风险管理。新政明确,自2017年4月13日起,在我市住房限购区域内新购买的住房(含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
新政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有购地不建、建而不售等捂盘惜售行为,不得以虚假装修、虚高装修价格等变相提高房价。达到商品房预售条件未在30日内申请预售许可或不接受预售申报价格指导的,房管部门可在1年内不受理其预售许可申请。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不得进行或协助进行虚假房屋交易,不得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协助伪造收入证明,不得挪用或协助挪用商品房预售款、存量房交易资金,不得违背房地产真实价值进行评估协助进行高估骗贷。
扩展资料:
新政明确,经人行成都分行会同四川银监局,指导四川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对成都市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作出调整,各银行业机构要认真贯彻执行,严格落实差别化房地产信贷调控政策,配合做好成都市房地产调控工作,促进成都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金融监管部门适时对成都市住房限购区域内的房地产信贷调控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机构将严肃问责。
各银行业机构在进行购房贷款资格审查前,应通过房屋交易合同网上签约系统核查商品房买卖合同、存量房买卖合同的网上签约状态,甄别房屋交易的真实性,对未在网上签约的,暂不予受理,从严防控信贷风险。
报道称,《关于进一步完善成都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通知》升级了此前的调控举措。对限购对象提出了调整,限购对象不再是个人,而是以为家庭为单位。《通知》还要求在成都全市范围内新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
《通知》还在限购方式上也作出调整,提出户籍迁入成都市未满24个月的购房人,应在成都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才可在成都市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成都市房产管局相关负责人解释称,此前执行的限购措施对新入户人员没有缴纳社保的要求,导致部分投机需求通过入户方式达到购房目的,进一步加剧了供需矛盾。
除成都以外,其它被约谈城市也火速做出了回应。比如长春要求开发商在申请预售时要申报预售价格;西安对碧桂园、华润、金泰、华洲置业等42家开发商进行了约谈。据统计,在住建部约谈的城市中,当前长春、哈尔滨、佛山、成都、贵阳、西安6个城市已相继发布调控新政,太原、海口、三亚、昆明、大连、徐州暂未出台相关调控政策。
来源: 北青网-北京青年报(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