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疑问 关于合同的问题

A地的甲厂与B地的乙商店于2009年6月订立洗衣粉买卖合同,约定7月25日由甲厂在B地的火车站交货。7月14日由于洪水冲垮两地间的铁路,交通中断,且A地与B地之间无飞机通... A 地的甲厂与 B 地的乙商店于 2009 年 6 月订立洗衣粉买卖合同,约定 7 月 25 日由甲厂
在 B 地的火车站交货。7 月 14 日由于洪水冲垮两地间的铁路,交通中断,且 A 地与 B 地
之间无飞机通航,甲厂未将此情势通知乙商店,乙商店亦未查询。8 月 1 日交通恢复后,
甲厂立即装运, 月 9 日运抵 B 地火车站,8甲厂押运人通知乙商店取货,乙商店拒绝收货。
在与甲厂押运人的谈判中,乙商店要求减价,甲厂不接受。无奈,甲厂押运人只好租用民
房一间暂为保管货物,同时继续与乙商店交涉。8 月 15 日,由于 B 地大雨,山洪暴发,
冲垮民房,洗衣粉全部灭失。问:
(1)甲乙间的合同关系是否已经解除?为什么?
(2)甲厂未将交通中断的事实通知乙商店,若乙商店因此受有损害,甲厂是否应承担赔
偿责任?
(3)乙商店拒绝收货是否构成违约?为什么?
(4)洗衣粉灭失的风险应由何方负担?为什么?
答案是:
(1)甲、乙间的合同没有解除。虽然不可抗力是法定的免责条款,但甲、乙之间既没有解除合同的协议,也不符合法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故该合同没有解除。
疑问: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此题答案是不是与合同法规定矛盾,有不可抗力,合同是不是自然就解除呢?

(2)甲厂应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合同法规定,洪水暴发属于不可抗力,故因洪水引起的交通中断所造成的履行不能带来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但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甲方负有通知的义务,由于其未尽通知义务而造成的损失,则要承担赔偿责任。(3)乙商店拒绝收货构成违约。虽然甲厂未按期交货,但并未致使乙商店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故即使甲厂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届满后才履行,原则上也不允许乙商店立即解除合同。因此,乙商店拒绝收货构成违约。
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债权人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规定了履行期限,履行期限届满而债务人未履行,债权人可以不必催告,直接解除合同。
此合同中,合同规定了履行期限,双方约定7月25日由甲厂在B地火车站交货。虽然由于不可抗力,但是甲并没有及时通知乙,乙在未知不可抗力的前提下,完全可以认为甲在约定期限内未履行义务,不必催告甲,直接就可解除合同了
  

(4)洗衣粉灭失的风险应由乙商店负担。因为甲厂依约定将货运到 B 地火车站即算交付,同时根据合同法规定,出卖人按照约定将标的物置于交付地点,买受人违反约定没有收取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违反约定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故洗衣粉灭失的风险应由乙商店负担。

疑问:在履行期限届满后,由于不可抗力甲未通知乙,造成乙的损失,直到9日后,甲才通知乙,在这期间,乙如果从别的地方进货,仓库已满,导致不能接货,这能算乙的错误吗???这部分风险甲也得承担吧!!!
合同法第94条第四款: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此一项规定了两种情形。前半句规定的是定期债务。所谓定期债务,是指合同的履行期限对于债权人合同目的的实现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如果债务人不在某一特定时间履行,将会使以后的履行对债权人毫无意义,从而使债权人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在此情形,债权人无须催告即可解除合同。
我的理解:合同目的应该是双方约定在7月25日甲向乙交货,但因不可抗力没有到期履行,所以合同应该解除…… 这是最大的疑问,若合法解除 其他的都好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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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来答
0philiya
2012-08-07 · TA获得超过1394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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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关于你的几点疑问,我仔细看了一下题目及答案分析,分析如下:
1、甲乙双方的合同关系并未解除。
你援引《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发生上述情形首先是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其次是当事人有解除合同的权利,那么权利如何行使,要通过书面或者其他途径明示通知另一方。本题中乙商店并未明示通知另一方要求解除合同,所以神岁扒合同仍然有效,并未解除。
2、你没有疑问不做解释。
3、 乙商场构成雀山违约。
《合同法》第94条第三款的规定,“(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本题中乙商场并未对甲的延迟履行行为进行催告。
你援引的解释在合同实际履行中确实存在,但是是适用于当事人一方未履行合同即造成另一方无法实现合同目的(即使催告也无法实现,催告无意义的情况),本题中并不存在此情况,乙商场可向甲方进行催告,且延迟送货合同仍可继续履行。
所以本题合同并未解除,乙商场未予催告且未书面游昌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合同仍然存续,乙商场在此期间拒绝收货构成违约。
4、你的疑问中,同样是因为乙商店未行使解除权,未通知甲方解除合同,故合同未解除。
在实际合同的制定中,合同双方会约定不可抗力条款,具体约定不可抗力的影响在何种情况下引起合同解除。

希望对你有帮助~(不知道我解释清楚没有,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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