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列强对中国五次侵略战争,条约及其内容是什么?
有两次鸦片战争,中法战争,甲午中日战争,八国联军侵华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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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次鸦片战争:《中英南京条约》(1842年) ①赔款2100万银元。 ②割香港岛给英国。 ③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为通商口岸,准许英国在通商口岸派驻领事。 ④关税由双方共同协定。
2.第二次鸦片战争:中美、中英、中法《天津条约》(1858年) ①外国公使进驻北京。 ②增开汉口、九江、南京等十处通商口岸。 ③外国传教士可以到内地自由传教。 ④外国人可以在内地游历、经商。 ⑤外国商船和军舰可以在长江口岸自由航行。 ⑥赔偿英法军费各白银二百万两,赔偿英商损失白银二百万两。
3.中法战争:中英、中法《北京条约》(1860年) ①天津条约继续有效。 ②增开天津为商埠。 ③割九龙尖沙嘴给英国。 ④赔偿英、法军费各增到800万两
4.甲午战争:《中日马关条约》(1895年) ①割辽东半岛、台湾、澎湖列岛给日本。 ②赔款白银二亿两。 ③开放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商埠。 ④允许日本在通商口岸开设工厂。
5.八国联军侵华战争:中国与英、俄、德、法、美、日、意、奥、比利时、荷兰、西班牙《辛丑条约》(1901年) ①赔款白银4.5亿两,分39年付清,本息合计9.8亿两白银。 ②惩办曾支持宣战的王公大臣,保证严禁人民反对帝国主义侵略的活动。 ③拆毁大沽炮台,允许帝国主义国家驻兵京津以及京山铁路沿线。 ④划东交民巷为“使馆界”,允许各国驻兵保护,不准中国人居住。 ⑤改总理衙门为外务部,位列六部之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