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半年后所做的专利申请属于职务发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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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10 · 百度认证:重庆猪八戒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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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_》第6条的规定,职务发明创造是指发明人_或设计人_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2010修订) _》第12条。该条规定:《专利法》第6条所称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是指:
(一)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
(二)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
(三)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专利法》第6条所称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是指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
根据这三个条件,你就可以判断是否属于职务发明了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2010修订) _》第12条。该条规定:《专利法》第6条所称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是指:
(一)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
(二)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
(三)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专利法》第6条所称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是指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
根据这三个条件,你就可以判断是否属于职务发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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