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险哪些情况不理陪?
2020-02-14 · 百度认证:盛世创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官方账号
要注意意外险的免赔事项,这些情况是不在理赔范围内额。
一、意外险的定义
在我们日常的认知中,意外就是指意料之外、没有想到的事情。但是在保险里,“意外”有着严格的定义:意外是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
看上去可能有点啰嗦,但是里面的每一个要素都是很重要的:
外来的:是指被保人身体以外的原因造成的事故,比如车祸、食物中毒、猫狗咬伤等等;
突发的:指事故的发生没有较长的过程,如溺水、触电、跌落等等,而职业病是较长期、逐步形成的,不属于意外;
非本意的:指未预料或者无法抗拒的事故,比如车祸属于就意外;
非疾病的:如猝死、突发脑溢血等,虽然是突发的,但是属于被保人自身的身体问题;
身体受到伤害:即必须是身体部位受到伤害,义肢等就不在范畴。
如果不符合上面的任意一点,那就不算意外,买了意外险也是无法达到理赔要求的。
2、意外险不赔的几种情况
意外险免责,也就是不赔的情况包括:猝死、高原反应、中暑身故、高危险运动,自杀身故、因病摔倒、妊娠/流产/分娩等。
上面举了一些意外险不保的例子,这里希望大家能够清楚,我们理解的意外和保险里的意外不是完全一样的。
虽然意外险很便宜,但并不是随便买一款就可以,一不小心就有可能掉进坑里。所以大家在配置意外险的时候,一定要记住学姐讲的这几点:
>>>意外险要不要买,怎么买,种类有哪些,全面分析,对比测评
对于消费者来说,一定要了解保险,看清条款,知道自己买的产品什么可以保,什么是不保的,重点看免责条款。
当然,意外险其实是一种补充,意外险不保的很多情况,比如前面提到的猝死、中暑身故、高原反应身故、高风险运动导致的身故、2年后自杀等,定期寿险都能保。
所以对于家庭的支柱来说,定期寿险要重点配置,意外险可以作为补充。
2019-08-19 · 百度认证:平安健康保险官方账号
如果被保险人因为摔倒而死亡,但事故中真正导致被保险人身亡的原因不是摔倒,而是被保险人本身患有的疾病,摔倒只是诱因,不能作为决定性因素,那么就无法获得理赔。当出现多个原因导致被保险人死亡时,一般要以最直接、最有效、起决定性作用的原因作为理赔的依据。
2、手术意外
有的患者为了避免自己在手术途中发生意外,希望转移这种风险,因此购买了意外险。这种想法是正确的,但购买的保险不对。普通的意外险对于手术过程中的意外是不予赔偿的,只有遭受到了意外伤害,才能申请索赔,而疾病手术过程中的意外死亡,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为了防范手术过程中的意外事故,可以购买手术意外险。
3、高原反应
普通的意外险对于高原反应导致的意外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原因是高原的缺氧条件是完全可以预知的,不符合意外险中对意外“突发的、不可预见的”这一定义要素。所以说,如果被保险人因为高原反应而医治无效不幸辞世,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4、过劳猝死
造成过劳猝死的很大一部分原因是长期的疲劳工作,对于被保险人当事人来说,很清晰地知道自己的身体处于超负荷运转状况,却任由耗竭而导致死亡。因此过劳猝死并不算外来的突发情况造成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5、中暑
中暑从定义上来说,是一种疾病。中暑跟病患、病患的身体机能、身体素质有很大的关系。中暑是由内在因素引起的,而不是外来因素造成的。而且,中暑在很大程度上可以预见的,被保险人可以采取措施避免。因此,中暑不属于意外伤害,保险公司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
NO.1:猝死不赔
现代人生活节奏快、工作压力大,猝死死亡率逐年升高。但是意外险对于猝死这一情况是不进行理赔的。
实际上,猝死多因体内潜在的进行性“疾病”在某种因素的作用下突然发生,因此在保险业内一般都认定“猝死”是因疾病死亡,并不符合意外险的保障范围。
如若是长期的过度疲劳导致身体的超负荷运转,自然也并非属于“突发”。综上所述,过劳猝死意外险不受理。
NO.2:中暑死亡不赔
医学上认为中暑是一种疾病,主要是因为人长时间在高温之下,导致身体机能出现了一定的变化,需要较长的一段时间来发生。同时,中暑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避免、可以预见的,因此中暑死亡并不在意外险的赔偿范围内。
NO.3:高原反应不赔
高原反应是人人都可预知的情况。当选择去西藏等海拔较高的地方游玩时,事先就需要做好高原反应的防御措施。“意外”发生实际上并不符合“突发的、不可预见”这一条件,且高原反应与自身的身体状态有关系,严格来讲是一种病理反应。因此不受获赔。
NO.4:妊娠意外不赔
多数意外险产品已经明确将妊娠意外、流产等列入免责条款。
因为被保险人在怀孕期间发生意外的风险大大增加,想要在怀孕期间获得保障,就需要投保专门的孕妇保险。
NO.5:个体中毒不赔
食物中毒实际上符合“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这四要素,因此倘若发生3人或3人以上的集体中毒事件,意外险是进行理赔的。
但倘若发生个体食物中毒事件,则不赔。原因是个体食物中毒的原因较不明确,可能与个人体质相关,引发了肠胃疾病;也可能是刻意为之,无法排除“自杀”情况。因此保险公司不受理个人食物中毒案件。
NO.6:探险身亡不赔
许多保险公司的意外险将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活动列为免责条款,所以攀岩坠亡是不赔的。
当然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以及一些为特定人群准备的意外险产品上,保险公司是承保这些高危项目的,不过对于承保人有严格限制,保费的额度也有很大的提高。
NO.7:摔倒死亡不赔
身体健康的情况下,摔倒可能只会导致擦伤、骨折等现象。但倘若摔倒致死,很大原因并不仅仅是摔了一跤这么简单。摔倒致死只是诱因,罪魁祸首可能是由于被保人的体内疾病(如脑血管破裂、心脏病等等),这就是保险赔付的近因原则。
NO.8:手术意外死亡不赔
施行手术是由于疾病,并非是因为意外伤害,而且做手术是经过常某本人同意的,也就是说在手术之前被保人就已经知道手术存在着很大的风险。因此手术死亡的近因并不是因为意外,而是疾病。
一定要记住“意外伤害与死亡或残疾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否则不能构成保险责任。
但不管怎么样,上述八种情况在意外之中仅占小部分。
根据统计局显示数据:在中国,每年非正常死亡人数超过320万。
庞大的数字背后,是残酷的现实,而意外险仍旧是我们抵抗风险入侵的重要手段。
看清免责条款,选择适合自己的意外险,合理配置,才能让保险真正成为我们的保护伞
意外险是很多小伙伴会选择购买保险产品之一,因为它保费低,保额高,性价比还是很高的。想了解更多意外险的小伙伴,不妨点击这里。《意外险购买宝典,这几款有必要了解一下!》
当然了,意外险也并不是所有意外都进行理赔的。
意外险多赔付的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直接导致身体受到的伤害。
像常见的猝死,是不属于常见的意外险的保障范围的,虽然它满足了“突发的”这一条件,但是其实猝死是因为长期的疲劳造成的,所以猝死并不符合“外来的”这一条件的。
所以大多数的意外险是不赔付的,也有部分比较优秀的意外险是可以选择附加这项保障的,像亚太超人意外险是包含猝死责任的。
还有一种大家比较容易误解的是摔倒死亡也是不赔付的。
因为在具体的摔倒事故中,真正导致被保险人死亡的是其自身疾病,摔倒只是一个诱因,并不是决定性的。
当出现多个原因导致死亡的时候,往往是以导致损失最直接、最有效、起决定性作用的原因作为赔付依据的。
奶爸总结:
总的来说,意外险不赔偿的情况,会写在保险合同的免责条款里,小伙伴们一定要仔细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