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 我去图书馆的阅览室,门口的警报器没响,图书管理员有权利让我打开包给他看吗?

她看完一眼之后还让我把包里面的东西翻一遍大概搜了有3分钟左右。我觉得她侵犯了我的隐私权。求助!各位老师关键的是我每次去他都搜我同样是挎包只搜我一个人。无怨无仇。欲哭无泪了... 她看完一眼之后 还让我把包里面的东西翻一遍 大概搜了有3分钟左右。我觉得她侵犯了我的隐私权。求助
!各位老师 关键的是我每次去他都搜我 同样是挎包 只搜我一个人。无怨无仇 。欲哭无泪了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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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8-09 · TA获得超过1327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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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侵犯了您很多权利,严格地说他无权这样,就是警报器响了他也不能搜身,因为她没有搜查权,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在侦查案件的时候需要两个以上人持有搜查证才能够搜查。图书管理员的行为侵犯了你的人身权、隐私权、名誉权等等。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从法律角度上讲,他是违法的,而且是严重违法,如果你维权意识强,你可以去告他,让他赔偿你精神损失费,教训他一下。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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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网友9274fca
2012-08-09 · TA获得超过103个赞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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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对没有。
他人非经法律允许不得搜身,限制人身自由。
遇到这种情况理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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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云睿智
2012-08-09 · TA获得超过275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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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实讲,这个不存在有没有权利的问题.
他没有一定要你打开包检查的权利,因为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做为他的职业,你也可以要求你打开接受检查的.只要他没有影响你的权利,不够成对你权益的损害,做为社会公众,应该要遵守,检查就检查吧.真讲法律,很多事没办法讲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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丑娃银饰
2012-08-09 · TA获得超过1796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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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你没偷,看看就看看吧。理解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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