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峰用电时间段
时间段的划分一般如下:
第一时间段为高峰段,设定的时间为早上8:00—晚上22:00,共14小时称为峰段,执行峰电价为0.568元/kwh的收费标准。
第二时间段为低谷段,设定的时间为晚上22:00—第二天上午8:00共10个小时称为谷段,执行谷电价为0.288元/kwh的收费标准。
“峰谷电价”意义在于,鼓励居民利用低谷电价用电。同时,对电力部门来说,既缓解了高峰电力缺口,又促进了电力资源优化,是一项双赢策略。
每天划分为三个时段,每段以8h为宜。各供电公司可按该原则,根据各自季节和峰谷负荷出现的时间不同,具体的划定各个时段。
华北电网执行的情况是:高峰段9h,低谷段7h,平均段为8h。
广西电网执行的情况是:每日的高峰时段为7:00~1:00,19:00~23:00;平常时段为11:00~19:00;低谷时段为23:00~次日7:00。
东北电网峰谷时段划分为:高峰时段:8:00~11:00,11:00~21:00;低谷时段:22:00~次日5:00;其余时间为正常时段,以上时段均为北京时间。
峰谷电价
也称“分时电价”。按高峰用电和低谷用电分别计算电费的一种电价制度。高峰用电,一般指用电单位较集中,供电紧张时的用电,如在白天,收费标准较高低谷用电,一般指用电单位较少、供电较充足时的用电,如在夜间,收费标准较低。
实行峰谷电价有利于促使用电单位错开用电时间,充分利用设备和能源。有很多国家都实行峰谷电价,峰谷之间的价差有的达50%。我国有的地方也在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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