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主要法典的主要特点

 我来答
苏勒个航的
2018-12-28 · TA获得超过5871个赞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回答量:1747
采纳率:86%
帮助的人:358万
展开全部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主要法典的主要特点:
(1)封建法律形式逐渐趋于完备。律令之外,又有科、比、格、时等形式的出现,它们互相补充,成为统治阶级手中灵活的武器。
(2)法律概念进一步规范化,比较精确地解释了一些重要的法律概念。
(3)儒家的礼仪制度进一步与律溶合;“准五服以入律”、“重罪十条”、“八议”、“官当”等。案例:陈矫赦孝子案
(4)律学发展到新的高度,退出了汉代注释章句形式,进入法理解释阶段;
(5)北朝少数民族的法律与汉魏律相溶合,沿袭了汉魏律的体例与精神;
(6)法典体例增强了科学性。改具律为名例律,置于律首,使其在整个法典中起“纲领”的作用。
(7)对刑罚制度不断改革,基本上确立了封建制的五刑(笞、杖、徒、流、死)。
(8)官僚贵族特权法律化。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为你推荐: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