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柏拉图的理念世界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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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柏拉图那里,由于万事万物都各有自己的理念,各种理念本身就构成了一个等级分明的“理念世界”。这个“理念世界”由低到高大体上可以分为如下几类:(1)自然物的理念,如石头、马和人的理念,这是最低层次的理念;(2)人造物的理念,如桌子、椅子和床的理念,它们构成了各种人工制品摹仿的“原型”;(3)数学意义上的理念,如方、圆、三角形、大于、小于等;(4)范畴意义上的理念,如存在与非存在、静止与运动、同与异等;(5)道德和审美领域的理念,如美、勇敢、节制、正义等;(6)“善”的理念,这是最高的理念,它构成了各种理念由以派生的终极根据,同时也是所有理念——以及作为各种理念的“摹本”的感性事物——共同追求的最高目标。一方面,“理念世界”中的各种理念构成了可感事物摹仿和分有的原型;另一方面,所有的理念又都追求着“善”的理念。这样就形成了一个众多感性事物趋向于它们的理念,较低级的理念趋向于较高级的理念,所有的事物和理念都趋向于“善”的理念的秩序井然的世界模式和本体论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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