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和平友好条约是何时签订的?
中日邦交正常化的开始
——中国和日本签订《中日和平友好条约》众所周知,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中国付出了巨大的民族牺牲。在这场战争中,中国军民伤亡人数总计高达3500万;各种损失折合当时美元高达1000亿以上。按照国际惯例,要求日本进行赔偿是天经地义的。但令人惊异的是,在战争结束后,战败的日本却没有向作为主要战胜国之一的中国缴付赔款。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让我们还是先把镜头扯回到1972年9月25日晚间的北京人民大会堂吧!是晚此间灯火通明,觥筹交错。中华人民共和国总理周恩来正在为首次访华并与中国进行恢复邦交谈判的日本国首相田中角荣举行欢迎宴会。周恩来高兴地举起酒杯,发表了如下一番祝酒词:
“首相阁下,你来华前说,两国会谈能够达成协议,也必须达成协议。我深信,经过我们双方的努力,充分协商,求大同,存小异,中日邦交正常化一定能够实现……”
对此,田中首相也作了答辞,他说:
“我深信,即使我们在立场、意见方面存在小异,但只要日中双方达到大同,按照互谅互让的精神,消除意见分歧,是有可能取得一致意见的。”
田中的答辞接着便出现了一处明显不妥,他说:
“我国给中国国民添了很大的麻烦。对此,我再次表示深刻的反省。”
日本军国主义挑起的侵略战争给中国人民造成的巨大损失,怎么能轻描淡写成“麻烦”?周恩来听到这里,脸上掠过一丝不快。在场的其他中国官员也态度严肃起来。田中虽有些觉察,却不及多想,继续按照讲稿说下去……
次日上午10时15分到中午,首先由大平和姬鹏飞在人民大会堂接见厅举行第一轮外长会谈。
这是起草中日邦交正常化联合声明的实质性会谈。出席这次会谈的人员,日方除大平外,还有吉田健三亚洲局长、高岛益郎条约局长、桥本恕中国课长、栗山尚一条约课长等共九人;中方有姬鹏飞和外交部副部长韩念龙、外交部顾问张香山、亚洲司长陆维钊、亚洲司副司长王晓云等六人。田中首相访华时,日外务省准备了三个方案。日方准备在举行外相第一轮会谈时,无保留地把日本的意见全部摆出来,席间,高岛条约局长对第一方案作了说明。对于中方提出的在联合声明里写上“结束战争状态”的话,高岛指出,这已由1952年“日华和平条约”写明,如果中国实在要坚持这一点,中国可以单方面宣布结束战争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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