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企业工作8年,离职时失业金未领,到现在有五年了还能领吗

 我来答
全松兰柴珍
2019-12-25 · TA获得超过3.6万个赞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回答量:1.2万
采纳率:32%
帮助的人:1911万
展开全部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在一企业工作8年,离职时失业金未领,到现在有五年了,已经过了失业保险金领取登记日期,不能办理领取手续。
  劳动者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第五十一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第五十二条
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诗新兰京静
2019-12-26 · TA获得超过3.6万个赞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回答量:1.2万
采纳率:25%
帮助的人:1061万
展开全部
你在原单位辞职没有领失业金,是因为你是主动辞职,不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失业保险费的缴纳年限是可以累计计算的。如果你以后被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就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其待遇也与你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有关。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夔春风鸟
2020-04-20 · TA获得超过3.7万个赞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回答量:1.2万
采纳率:25%
帮助的人:817万
展开全部
你的失业金交满一年,就可以拿单位开的离职证明去社保局领,记住要满一年哦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收起 更多回答(1)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为你推荐: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