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委派的法人(其实只是公司的一名员工),现在老板跑路了,公司也宣布破产了,我会有什么法律责任?

现在还有银行的贷款没有还完,也有给老板的其他公司有担保,贷款、担保时是我去签是我字,现在我给怎么办?... 现在还有银行的贷款没有还完,也有给老板的其他公司有担保,贷款、担保时是我去签是我字,现在我给怎么办? 展开
 我来答
老天爷他干爹
2019-02-02 · TA获得超过2552个赞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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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定代表人一般可能承担以下几种民事责任:

1、因经营过错向法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民法通则》第43条规定:“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58条规定:“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法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承担对第三人责任后,可以追偿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的赔偿责任。

2、法定代表人因单独或者共同侵害单位财产可能承担的民事侵权法律责任

《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通则》第130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3、因违法行为而受到的民事制裁、罚款、拘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61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如果查明企业法人有民法通则第四十九条所列的六种情形之一的,除企业法人承担责任外,还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四十九条和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对企业法定代表人直接给予罚款的处罚。”

第63条规定:“对法定代表人直接处以罚款的数额一般在二千元以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扩展资料:

《公司法》第204条规定:“公司在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或者进行清算时,不依照本法规定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公司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公司在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假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公司处以隐匿财产或者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民法通则》第49条规定:“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

(一)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二)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三)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四)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五)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六)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柔情西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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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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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由公司个人财产承担,法人不承担。公司具有独立人格,法人代表如果作为自然人是不需要承担公司债务,但是,变更后的法人是要承担原公司债务的。

法人有以下行为会有相应的责任。

1、虚假出资。

行政责任:《公司法》第200条规定,对于虚假出资的公司发起人,股东,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并处以虚假出资金额5%以上10%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刑事责任:依《刑法》第159条的规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2%以上10%以下罚金。

2、《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因此,有限责任公司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不会追诉家庭财产。

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有相应权利,而同时根据不同情况也可能会承担不同责任,比如民事、行政或刑事责任。

因此,一般情形下,公司是属于独立的法人,有独立的财产和财产权,产生的债务也由公司独立承担。法人只有在虚假出资的时候才需要承当责任。一些单位犯罪也是由法人承担。而由于法定代表人引起的其他责任,也需要法定代表人分担。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四十五条 企业法人由于下列原因之一终止:

(一) 依法被撤销;

(二) 解散;

(三) 依法宣告破产;

(四) 其他原因。

第四十六条 企业法人终止,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并公告。

第四十七条 企业法人解散,应当成立清算组织, 进行清算。 企业法人被撤销、被宣告破产的,应当由主管机关或者人民法院组织有关机关和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织,进行清算。

第四十八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以国家授予它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以企业所有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人、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人和外资企业法人以企业所有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九条 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除法人承担责任外, 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 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二) 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三) 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四) 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五) 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六) 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法院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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焱论自由
2012-08-10 · TA获得超过1083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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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没有“委托书”或者“任命书”,任命你是法人,一般是有的,在工商局有备案。

你是法定代表人,一般来说没关系的,你的行为,视为公司的行为,由公司以公司自己的财产承担所有责任

所以,公司的债务,一般追不到你身上(这就是公司叫做“有限公司”的原因,公司责任是有限的,以公司自身财产承担有限责任)。

如果是因为股东出资不到位,造成公司资本不到位或被抽逃的,一般是追究股东的责任,你不是股东没事的。

但是,为了保护你自己,你要保留证据证明,当初是老板授权你去签那些文件(比如合同,担保文件),否则不就成了你个人自作主张的行为了么?
追问
在工商局是有备案的,我是委派的。只有在银行贷款是,财务会联系我去银行签字,其他时候我只是车间管理者。其他经营的文件上都没有我的签名,像采购合同上等等!营业执照上是我的名字。我现在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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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雨中的北湖
高粉答主

2012-08-10 · 擅长驾校及驾照方面的一些知识及常识
风雨中的北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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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只要是你的法人,那么你就要承担法人经营过程中的一切经济责任。包括贷款,担保,债权债务等等。公司宣布破产要按照法律程序进行。不是谁说说就算破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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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d08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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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没有任何责任!

第一你不是法人代表(因你说了,只是一名员工,受老板指派去的)
第二银行的贷款,其他公司的担保,签订合同的一方应该是你们公司,而不是你个人,即使承担责任也应该是公司的责任,怎么会是你个人的责任?
第三,你不需要做什么,过好自己的生活就可以了
祝好!

补充:提醒你,在以后的日子里,不要随便为别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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