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命题的表述方式上,数学语言一般都追求简捷,因此,很多命题都会把一个命题的条件和结论的同一个主语,会省略一个,就象你刚才举到的两个例子,其它还有很多这样的命题。
2、有时需要写出一个命题的逆命题,否命题,
逆否命题,这时就需要把它还原成条件和结论。
3、一般一个命题的完整叙述表示为两个判断,如果A具有性质F,那么A就有性质B。
所以,根据这一点,你就知道把主语补回来就可以了。第一例中,如果一个点在
角的平分线上(A具有性质F),那么这个点到角的两边距离相等。
例2中,如果两条边是
三角形的两边(两边具有性质“三角形的任意两边”),那么这两边之和大于第三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