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玉环杀两童案26年后判无罪,当年指认他为凶手的人,到底是谁?
当年指认他为凶手的人,是警方,具体是谁,就不得而知了。先来看一下这起案件的前因后果。1993年的10月24日,张玉环同村的两个小男孩失踪,一个6岁,一个4岁。25日,这两个男童被发现死在水库,尸体都浮起来了。警方接到报案后,初步认定这两个男童是他杀。而张玉环是这两个男童的邻居,10月27日,张玉环被警方收容审查。1995年的1月26日,法院一审判决张玉环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
但是,张玉环一直坚持自己是无罪的。2001年,张玉环上诉,案件重审,维持原判。之后,张玉环并没有放弃,一直上诉,她的家人也一直支持他。但因为经济条件的关系,没有钱找律师,直到后来有法律援助的律师帮助张玉环。
律师发现了案件中的六个疑点:1、张玉环的有罪供诉是不一样的。(张玉环的两份有罪供诉中,作案的地点与工具都出入)
2、当初判决张玉环是杀人犯时,并没有做DNA鉴定。(法院在判定张玉环是杀人犯时,认为张玉环打了男童,手背还被男童抓伤出血,但是警方却没有鉴定男童指甲里有没有张玉环的NDA。)
3、物证有疑点。(物证为一个麻绳和一个麻袋,但是张玉环说麻袋不是自己家的,张玉环家里的所谓物证的麻绳,里面也没有任何血迹、指纹等证据。)
4、女童的证言不被采纳。(法院认定张玉环的作案时间是上午十一点,但是有个六岁女童说中午十二点的时候,看到两个男童跑向水库。可是,这个女童的证言没有被采纳。)
5、张玉环没有辩护律师。(死刑案件没有辩护律师,是程序违法。)
6、张玉环称有刑讯逼供。(张玉环称自己的杀人供述都是被逼说的。)
2020年8月4日,法院以“原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宣告张玉环无罪!整整27年,张玉环蒙冤了27年。不过,张玉环的犯案时间是1995年,当初的司法程序和现在比肯定是比不了,还有提取物证检验DNA,当时的技术也不一定支持。
01、当年的警方的怀疑不无道理张玉环作为两个男童的邻居,家里又有疑似作案的工具,加上张玉环手臂上又有伤口,很容易让人联想到他和男童的死有关联。因为除了他,警方也没有找到其他疑似嫌疑人的人了。
02、当年的审判逻辑没有现在严密当初认定为物证的东西,在今天看来,是不能作为物证的。但是,那是九几年啊,司法程序也没有今日这么严谨。张玉环确实是冤枉的,但非要说谁的错,我认为应该是时代的错。如果他是今天被作为嫌疑犯抓起来,那么警方很快就能排除他的嫌疑了。
所以,张玉环的确很委屈,真的是倒霉。希望他之后申请的国家赔偿能得到自己满意的数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