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与权益法的转换问题 20
长期股权投资由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因为持股比例上升,一种昂是因为持股比例下降。当长期股权投资因为持股比例上升时对于原取得投资与再次投资交易日之间可辨认净资...
长期股权投资由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因为持股比例上升,一种昂是因为持股比例下降。
当长期股权投资因为持股比例上升时对于原取得投资与再次投资交易日之间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扣除已发放或者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部分),相对于原持股比例应享有的部分,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同时调整留存收益、投资收益和资本公积;
当长期股权投资因为持股比例下降时对于剩余持股比例按权益法核算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原投资交易日至出售部分投资交易日之间账面所有者权益变动部分(不是调整两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份额),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同时,调整留存收益、投资收益和资本公积。
我的问题是为何当持股比例上升转换时是根据两点之间可辨认公允价值调整,而当持股比例下降转换时则不是根据两点之间可辨认公允价值调整? 展开
当长期股权投资因为持股比例上升时对于原取得投资与再次投资交易日之间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扣除已发放或者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部分),相对于原持股比例应享有的部分,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同时调整留存收益、投资收益和资本公积;
当长期股权投资因为持股比例下降时对于剩余持股比例按权益法核算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原投资交易日至出售部分投资交易日之间账面所有者权益变动部分(不是调整两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份额),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同时,调整留存收益、投资收益和资本公积。
我的问题是为何当持股比例上升转换时是根据两点之间可辨认公允价值调整,而当持股比例下降转换时则不是根据两点之间可辨认公允价值调整? 展开
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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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种处理产生差异的根本原因是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时点不同。
1)持股比例上升的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权益法核算的时点是追加投资时,我们知道,长期股权投资代表的实质上是被投资单位的净资产,按照资产的取得计量原则,应该以取得被投资单位部分资产份额时该部分资产的公允价值入账(假设不考虑商誉),现在,原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代表的是原取得被投资单位该部分资产在之前取得时的公允价值,现增持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是新增取得被投资单位部分资产的公允价值,原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已经不能代表目前原持股比例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了,就需要将这部分股权价值调整为当前被投资单位的公允价值。
2)持股比例下降
在这种情况下,权益法核算的时点是原取得投资时,现在出售部分投资后,剩余股权按照权益法追溯调整。
1)持股比例上升的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权益法核算的时点是追加投资时,我们知道,长期股权投资代表的实质上是被投资单位的净资产,按照资产的取得计量原则,应该以取得被投资单位部分资产份额时该部分资产的公允价值入账(假设不考虑商誉),现在,原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代表的是原取得被投资单位该部分资产在之前取得时的公允价值,现增持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是新增取得被投资单位部分资产的公允价值,原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已经不能代表目前原持股比例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了,就需要将这部分股权价值调整为当前被投资单位的公允价值。
2)持股比例下降
在这种情况下,权益法核算的时点是原取得投资时,现在出售部分投资后,剩余股权按照权益法追溯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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