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德曼的人生有多彪悍?
1961年5月13号,很平淡的一天,没什么发生什么重大的时间,唯一能让人记住这天的原因是,在美国新泽西西州特伦敦的一个普通家庭,诞生了一个孩子。在他3岁的时候,父亲却抛弃了家庭,他的母亲不得不带着他和他的两个妹妹,生活在达拉斯最脏乱差的地方。
在这个没有父亲的家庭,作为家里唯一的男人,却从小生活在两个妹妹的阴影中,成为大家嘲笑的对象。只因为两个妹妹的篮球天赋简直太出众了。而他只是一个高中身高只有1米75,坐了四年冷板凳的饮水机管理员。更讽刺的是,两个妹妹在大学入选了全美最佳阵容,成为了闻名全美的球星,他却只能在高中毕业后成为了一个机场的守夜员,按照一个普通的剧本来说,貌似他应该和大部分人一样,成家,普普通通的过完这一生。但上帝却对这个异教徒青睐有加,悄悄的为他推开的那扇门。
两年后身高暴涨到2米01的他,升职成机场的保安,却因为盗窃被送入了拘留所。在母亲的劝说下,他才重新回到了大学,那年他19岁,刚刚真正接触篮球。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将劳其筋骨,饿其皮肤,古人诚不欺我。在东南俄克拉荷马州立大学,三年时间,场均25.7分15.7篮板,他终于证明了自己,也爱上了这项运动。1986年选秀大会,25岁的他被底特律活塞以第二轮27顺位选中,开始了他传奇的篮球生涯。他就是丹尼斯.罗德曼。
罗德曼,你可以叫他疯子,也可以叫他偏执狂,甚至可以叫他变态,恶棍,他留给很多人的印象是五颜六色的发型,满身的纹身穿孔,荒诞无稽的做事风格,和叛逆的性格,他约架过大卫斯特恩,泡过天后麦当娜,和马龙上演过WWE,球场上脚踹过记者,和自己结婚……你永远想不到他能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做出什么震惊联盟的事。但是在这些事情的背后,又有多少人看到他背后的坚持。
天才在左,疯子在右。
五个总冠军,两次最佳防守球员,五次最佳防守阵容,连续7次篮板王,两次全明星,39岁退役前的赛季,场均还能有14.3个篮板,你能想象到这是身高只有2米01的罗德曼,在身体对抗最激烈的九十年代创造的,那个平均得分只有90分左右的九十年代。
你可以不喜欢他,但他在球场上能做到你想让他做的一切,可以去防守对手五个位置上最好的球员,可以为了救球把自己抛出去,可以为了胜利牺牲一切,当然也可以得分。说到得分,很多人说罗德曼得分能力无限接近于0。的确,10分34篮板,6分30篮板,0分28篮板,感觉罗德曼抢篮板比得分容易,职业生涯最好的一个赛季场均得分才11.6分,唯一上双的赛季。但是很多人可能不知道,罗德曼曾经单场3次投进了5记三分,在三分球不被重视的九十年代,投出了31.7%的三分命中率。
这代表什么?罗德曼不是不能得分,也不是练不出来得分能力,只是因为他是一个真正的聪明人,他明白球队需要他做什么,明白做什么他能做到联盟最佳。就像在活塞,得分有刺客托马斯,杜马斯,在马刺有大卫罗宾逊,在公牛有乔丹和皮蓬。他要做的就是去不知疲惫的去防守,去拼抢每一个篮板。他同样也证明了他是一个天才,他用努力和天赋,用他天才的地方震惊了全联盟。
八九十年代巨星辈出,乔丹,巴克利,奥尼尔,奥拉朱旺等等,也留下了很多前无古人,可能也后无来者纪录,如乔丹的十次得分王,奥拉朱旺的赛季大满贯,当然,也有罗德曼的连续7次篮板王,这个不次于十次得分王纪录。
罗德曼的童年是不幸的,但是职业生涯初期是却是幸运的,因为他遇到了一生最重要的两个男人,一个是比尔兰比尔,联盟最大的恶棍,他教会了罗德曼怎么在这个联盟生存,怎么让对手畏惧。
另一个是查克戴利,打造了坏孩子军团的名帅,是他的慧眼识珠和培养,才有了后来的丹尼斯,他对于罗德曼,就像灌篮高手中安西教练对于樱木花道,教会了罗德曼一个职业生涯最重要的理念:球场上,要像一个男人,一个战士一样去战斗到最后一刻。
这也是为什么罗德曼罗德曼看不起大卫罗宾逊,因为他的队友是拖着一条伤退拿下冠军的托马斯,是站在篮下就能让联盟大部分球员不敢进入禁区的兰比尔,是把整个联盟踩在脚下的篮球之神迈克尔乔丹,这些人才能被罗德曼承认,才能成为罗德曼的战友,因为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不接受失败,哪怕没有可能,他们也要战斗到最后一刻,就像在战场上,一个只会冲锋,遇敌就要亮剑的战士,他会把那些畏缩不前的人当成自己的战友吗?
年少时父亲的抛弃,造成了罗德曼怪异的性格,但是这怪异性格的背后,又有多少人看到了真相,有多少人,能像罗德曼一样活的纯粹,活的肆无忌惮,活的追求本心,活的不在乎外界的看法,就像他爱上了麦当娜,他可以不在乎被人叫做“麦当娜浴缸里的鸭子”,同样,他不爱了,他也可以抛弃一切,转身离开。“我需要钱,我可以用我自己认为完美的方式去挣钱;我喜欢她,我就去追求,不管别人背后怎么议论;我热爱我的工作,为了工作我可以奉献一切;我讨厌的这些,我就让他们永远远离我的生活……”。这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生活状态。但是这可能只能出现在梦里,罗德曼却一直这样生活。
我是丹尼斯罗德曼,我不是不能把球放进篮筐,我努力防守,不计代价的拼抢篮板,只是因为我对篮球的热爱,只是因为我知道球队需要我去做什么,我明白教练的战术安排我去做什么,我更清楚什么才是最适合我的,才能带领队友取得胜利,我讨厌失败,我只想要胜利。我不是精神病,我只是比大多数人更明白我想要怎么样活着,我只是按照我内心最真实的想法,活出我的精彩人生,哪怕在全世界眼中我就是一个小丑,我不在乎别人的眼光,我只是坚持我的坚持。
我就是我,独一无二的丹尼斯罗德曼,就像我的自传名字一样,我行我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