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军退役后军衔是否保留
退役后军衔是保留的。
永久军衔又称“个人军衔”、“正式军衔”,是根据军官所任职务、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对事业的贡献和在军队中服役的经历等综合因素,授予个人的军队等级称号。
这种军衔称号是军官的终身荣誉。军官退役后仍然予以保留,只是在军衔称号前冠以“退役”二字,如“退役上校”、“退役中将”等,故称永久军衔。
永久军衔就是一位军人的终身荣誉。即使后来他不再队伍中了,他的荣誉仍然是他的,任何人任何组织,在没有法律判决的情况下都不能剥夺这个荣誉,而且不犯错误就决不允许降低军衔。
值得一提的是,拥有一定条件的军人,在某些规定的场合下仍然可以佩戴军衔。这是属于他们的权利。所以,正常情况下,军官退伍后,他们的军衔还是在的。
扩展资料:
军官军衔按照下列期限晋级:
1、平时军官军衔晋级的期限:少尉晋升中尉,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的为二年,其他为三年;中尉晋升上尉、上尉晋升少校、少校晋升中校、中校晋升上校、上校晋升大校各为四年;大校以上军衔晋级为选升,以军官所任职务、德才表现和对国防建设的贡献为依据。
2、战时军官军衔晋级的期限可以缩短,具体办法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根据战时情况规定。
军官在院校学习的时间,计算在军衔晋级的期限内。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永久军衔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
中国人民解放军1955年----1965年和1988年开始,两次实行的军衔制度,都属于永久军衔性质。1955年颁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规定: “军衔是军官终身的光荣称号,非因犯罪经法院判决,不得剥夺。”1988年颁布、1994年修正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规定:“现役军官退役的,其军衔予以保留,在其军衔前冠以‘退役’.
中国人民解放军1955年----1965年和1988年开始,两次实行的军衔制度,都属于永久军衔性质。1955年颁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规定: “军衔是军官终身的光荣称号,非因犯罪经法院判决,不得剥夺。”1988年颁布、1994年修正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规定:“现役军官退役的,其军衔予以保留,在其军衔前冠以‘退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