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武汉大学2012自主招生加多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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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学生,按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的有关规定填报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志愿(省级招办未做特别规定的,应高考第一志愿填报我校)时,可按其高考文化成绩分别享受加分或降分录取的优惠政策:
若其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我校录取线(以下简称校线),按照一、二等奖分别加10分、5分后,根据考生高考志愿和我校招生章程的有关规定,参照其特长予以录取;
若其高考文化成绩未达校线,服从专业调剂,按照一、二等奖分别享受一定幅度的降分录取优惠,优惠幅度依次至我校在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录取批次线(以下简称“重点线”)、重点线上20分。
对于高考总分非750分的省份,加(降)分幅度按照该省总分与750分的比例折算后,四舍五入。
自主选拔录取奖项设置及优惠政策:
一等奖比例30%,加分幅度为10分,优惠幅度为重点线
二等奖比例70%,加分幅度为5分,优惠幅度为重点线上20分
若其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我校录取线(以下简称校线),按照一、二等奖分别加10分、5分后,根据考生高考志愿和我校招生章程的有关规定,参照其特长予以录取;
若其高考文化成绩未达校线,服从专业调剂,按照一、二等奖分别享受一定幅度的降分录取优惠,优惠幅度依次至我校在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录取批次线(以下简称“重点线”)、重点线上20分。
对于高考总分非750分的省份,加(降)分幅度按照该省总分与750分的比例折算后,四舍五入。
自主选拔录取奖项设置及优惠政策:
一等奖比例30%,加分幅度为10分,优惠幅度为重点线
二等奖比例70%,加分幅度为5分,优惠幅度为重点线上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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