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保异地转入深圳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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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转入深圳
申请条件
1. 省内养老保险关系转入
(1) 广东省户籍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转入:
A.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依法在我市参加养老保险且已缴费的;
B. 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在我市办理延缴或趸缴条件的;
C. 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最后参保地在我市,养老保险记录累计(含异地转入)超过15年的。
(2) 非广东省户籍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转入:
A.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依法在我市参加养老保险且已缴费的人员(临时账户人员除外);
B. 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最后参保地在我市,省内实际缴交养老保险记录累计满10年的。
2. 跨省养老保险关系转入
(1) 本市户籍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转入:
A. 申请转入时在我市按规定参加养老保险且已缴费的;
B. 在我市未参加养老保险,但在其曾参保的统筹地区不满足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
(2) 广东省户籍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转入:
A.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依法在我市参加养老保险且已缴费的;
B. 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确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在我市(累计年限满15年或符合在我市延缴条件的);
(3) 非广东省户籍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并已按规定在我市参加养老保险的参保人(不含临时缴费账户人员)可以申请转入
办理方式
符合转入条件的,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前往社保机构受理窗口办理:
1.网上服务系统预申请打印《深圳市社会保险关系转入、结算申请表》(单位申请的需加盖单位公章);
2.居民身份证;
3.转出地出具的转移凭证(非随军家属);
4.《未就业随军配偶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随军家属);
5.如有我市金融社保卡的必须以此卡作为指定账户,本人未办理金融社保卡的,可提供在我市开设的银行活期储蓄账户,目前仅限中、农、工、建、招、交、中信、平安、农商九家银行。(注:养老保险存在重复缴费的,申请转入时需提供)
6.经办人身份证(代办需提供)
医保关系转入深圳
受理条件
医疗保险关系转入(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正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或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确定在我市;
2.未办理退休手续。
办理方式
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选择需办理的事项后,点击“立即办理”,选择“转移申请管理”——选择对应的转入情形,录入转入信息,根据系统提示,预申请后打印转入申请表,按照业务办理的指南准备业务材料,在有效申报期内前往社保机构受理窗口办理。
所需材料
1.深圳市社会保险关系转入、结算申请表(网上预申请后打印,签名,按手印)
2.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
3.居民身份证
申请条件
1. 省内养老保险关系转入
(1) 广东省户籍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转入:
A.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依法在我市参加养老保险且已缴费的;
B. 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在我市办理延缴或趸缴条件的;
C. 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最后参保地在我市,养老保险记录累计(含异地转入)超过15年的。
(2) 非广东省户籍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转入:
A.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依法在我市参加养老保险且已缴费的人员(临时账户人员除外);
B. 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最后参保地在我市,省内实际缴交养老保险记录累计满10年的。
2. 跨省养老保险关系转入
(1) 本市户籍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转入:
A. 申请转入时在我市按规定参加养老保险且已缴费的;
B. 在我市未参加养老保险,但在其曾参保的统筹地区不满足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
(2) 广东省户籍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转入:
A.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依法在我市参加养老保险且已缴费的;
B. 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确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在我市(累计年限满15年或符合在我市延缴条件的);
(3) 非广东省户籍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并已按规定在我市参加养老保险的参保人(不含临时缴费账户人员)可以申请转入
办理方式
符合转入条件的,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前往社保机构受理窗口办理:
1.网上服务系统预申请打印《深圳市社会保险关系转入、结算申请表》(单位申请的需加盖单位公章);
2.居民身份证;
3.转出地出具的转移凭证(非随军家属);
4.《未就业随军配偶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随军家属);
5.如有我市金融社保卡的必须以此卡作为指定账户,本人未办理金融社保卡的,可提供在我市开设的银行活期储蓄账户,目前仅限中、农、工、建、招、交、中信、平安、农商九家银行。(注:养老保险存在重复缴费的,申请转入时需提供)
6.经办人身份证(代办需提供)
医保关系转入深圳
受理条件
医疗保险关系转入(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正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或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确定在我市;
2.未办理退休手续。
办理方式
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选择需办理的事项后,点击“立即办理”,选择“转移申请管理”——选择对应的转入情形,录入转入信息,根据系统提示,预申请后打印转入申请表,按照业务办理的指南准备业务材料,在有效申报期内前往社保机构受理窗口办理。
所需材料
1.深圳市社会保险关系转入、结算申请表(网上预申请后打印,签名,按手印)
2.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
3.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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