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前我亲手执行了一名罪犯的死刑一直很内疚,有负罪感,我该怎么办?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其实绝大多数人与刑事案件的距离还是比较远的,因为并不是每个人的生活当中都会发生刑事案件,大多数人对刑事案件的了解,基本上都是从网络或者是新闻当中获取的。但是大多数能够被判死刑的人,都是那种穷凶极恶的人,比如说杭州杀妻分尸案的嫌疑人许国立,当然在这些人被判死刑以后,就会有一些人执行死刑,有一些人可能对于死亡比较恐惧,包括心理承受能力相对较差一些,所以在执行死刑以后,总是会留下一些心理阴影。
执行死刑以后的负罪感一些人在对犯人执行死刑以后,内心当中总会有着或多或少的负罪感,有一些负罪感,甚至会将人折磨的无法正常生活,可能犯罪分子是那种穷凶极恶的人,并且伤害了很多人的生命可是对于一些执法者而言,犯罪分子的生命同样也是生命,而当亲手终结这些生命的时候,内心当中还是有着对生命的敬畏,进而产生负罪感。
如果对方是一个无辜的人,那么在执行死刑以后,会产生这种内疚感和负罪感,但是通常被执行死刑的嫌疑犯身上都背负着太多人的生命,而且也破坏了很多的家庭,这样的一种人就应该接受法律的制裁,只有法律健全并且层次分明,整个国家才会受到法律的约束。所以说作为执法者而言,终结掉的绝对不是一个无辜人的生命,反而是一个罪大恶极的人,正是因为夺走了很多人的生命,所以这些闲一点的生命才会受到终结,只有真正懂得这些人并不是无辜的人,才能够摆脱这种内疚感以及负罪感。
社会需要执法者整个社会都是需要执法者的,而这些执法者并不是凭借自己的意愿来执法,而是在法院进行宣判以后,依照法院的宣判结果来进行制裁,这一切都是符合规定的,而对于这些穷凶极恶的杀人犯来说,死刑也是最后的结局,所以作为社会的执法者,并不需要有这种内疚感和负罪感。
要知道,但凡被执行死刑的嫌疑犯,通常都是穷凶极恶最大恶极的。而对这些杀人犯以及嫌疑犯进行制裁,才能够体现出法律的公平,也是对那些死者的告慰,所以作为执法者不需要内疚和有负罪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