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个回答
展开全部
这个原则上必须一致的,当然你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变更了,税务登记证没有变更导致不一致也是正常的,一般在税务年检或涉及税费经验范围税务登记证不包含时就必须要去税务局办理变更,重新换发税务登记证
两者必须一致倒没有明文规定但是税务登记证是根据营业执照办理的;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规定:第十九条 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如实提供下列证件、资料,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一)工商登记变更表及工商营业执照;
(二)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
(三)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等);
(四)其他有关资料。
第二十条 纳税人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其变更登记的内容与工商登记内容无关的,应当自税务登记内容实际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证件到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一)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
(二)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税务登记表等);
(三)其他有关资料。
两者必须一致倒没有明文规定但是税务登记证是根据营业执照办理的;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规定:第十九条 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如实提供下列证件、资料,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一)工商登记变更表及工商营业执照;
(二)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
(三)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等);
(四)其他有关资料。
第二十条 纳税人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其变更登记的内容与工商登记内容无关的,应当自税务登记内容实际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证件到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一)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
(二)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税务登记表等);
(三)其他有关资料。
展开全部
当然是一致的。去税 务局登记是需要带着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的,并按照这些证书上标注的经营范围来打印税务登记证上的经营范围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展开全部
必须一样啊。有营业执照才可以办理正式税务登记证,你执照和税务经营范围不一样到税务开不到票。。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更多回答(1)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6676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昆明彩云之南5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南京彩虹之旅3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大连海浪之心6分钟前提交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