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后,你还会和你的前任有来往吗?
离婚后,还会不会和我的前任有来往,主要考虑这几个方面的因素。
第一个方面的因素,我和我前夫离婚20年了,当时我们有一个儿子,当年他不仅酗酒还拈花惹草,离婚后我找到现在的丈夫,组成了新的家庭还有一个可爱的儿子,可前夫离婚后找的女人在和他同居十多年以后,前夫患癌症晚期,女人离开了他,大儿子没成家也长期在我这边,看着他一个人孤苦伶仃的,我也会去看看他,我也给他一些必要的帮助!他家人对我一直都挺好的,我这时候帮助前夫,也就算做点好事吧!
第二个方面的因素,我离婚的时候孩子已经15岁了,我和他们一家都没有来往,我爸说,既然离婚了,就没有关系了,没必要再来往,我也觉得应该这样。不过我也没有阻止孩子跟他一家来往,不管怎样他们是有血缘关系的亲人,而且孩子可以自己跑去跟她父亲见面,反正我是不支持不反对。
第三个方面的因素,基本不会了,因为没有来往的必要了。你和前任离婚以后,你和前任的家人属于熟悉的陌生人了,你们没有任何关系,只不过是你和你的前任没有离婚之前,你们这种关系像一个纽带把你们链接到了一块,牵扯到亲戚关系,利益关系,但是纽带断裂之后就属于2个不同的板块了,就没有联系的必要了。除非你和前任之中有一方是过错方,对方家庭觉得对不起你,他们不想和你彻底断掉来往,一般这种可能是出于孩子或者还有其他考虑的因素。
第四个方面的因素,离都离了 ,还有来往的必要吗 ?走到婚姻破裂的这一步 ,不仅仅是两个人的原因 ,既然离了,来个彻底 。
如果没有孩子,为不会和前任有来往。既然决定放手,就不会再回头。